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因地制宜,以人口净流入城市为重点,督促各地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今年10月底前,确定“十四五”期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及年度建设计划,实现“职住平衡”。
据介绍,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研究制定全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综合性政策措施。同时,以人口净流入城市为重点,指导督促城市人民政府尽快成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推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今年10月底前确定“十四五”期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及年度建设计划,实现“职住平衡”。指导督促城市人民政府加快建立住房租赁服务管理平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部纳入住房租赁服务管理平台统一管理。此外,还建立全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监测评价体系,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8.24 格根哈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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