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存贷比指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余额与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的比率,是住房公积金安全性的指标之一。
根据上级要求,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6年5月起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规范为5%-12%,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明显下降。根据2016年原有缴存人数测算,一年减少缴存额8亿元以上。同时,从2016年以来,宣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2016年全年资金流入(公积金缴存、回收贷款)28.18亿元,资金流出(公积金支取、发放贷款)33.6亿元,资金净流出5.42亿元。贷款、提取额度逐年增加,中心资金流出呈持续增长状态。2016年末存贷比96.08%,2017年末110.86%,2018年9月高达121.03%。住房公积金“存贷比”过大,其互助性、保障性增加,但也导致住房公积金支付能力下降,住房公积金的流动性安全不能得到保证。
为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融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满足缴存职工购房的合理资金需求,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出“五技”给存贷比“降温”,构建资金高效运转新格局。
第一技——适度调整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有效把控资金流出
中心报请市公积金管委会出台《关于调整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的通知》(宣公积金〔2017〕19号),从2017年7月1日开始,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新建商品房贷款额度不超过25万,购存量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15万。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宣政办秘〔2017〕252号)文件精神,首次公积金贷款还清满一年,方可再次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不受理缴存人亲属之间住房产权交易的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不受理缴存人离异一年以内购买住房的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根据省住建厅等四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85号)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调整该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异地购房公积金支取政策,自2018年11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受理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市外非户籍城市的异地新购住房提取和偿还异地新购住房贷款提取。
第二技——扩大制度覆盖面,深挖缴存资金潜力
中心将2018年确定为“归集扩面攻坚年”、2019年确定为“归集扩面深化年”,中心领导班子连年带队前往企业开展“四送一服”活动,与企业主深入交流,多渠道社会宣传、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制度扩面工作。缴存人数方面,2018年新增缴存职工3.39万人、2019年2.16万人、2020年1.83万人,2020年新增缴存职工中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比高达65.42%,同年全市缴存人数突破20万人。缴存额方面,2018年归集公积金21.91亿元,与降低缴存比例之前的2015年历史最高点基本持平;2019年归集25.09亿元, 2020年归集27.4亿元,2021年前10月归集24.39亿元。
第三技——首创管理部账户日终零余额模式,资金高效运转
从2019年8月开始,管理部账户实现收支两条线模式,所有公积金支取、公积金贷款发放及回收统一使用中心专户,管理部账户日终零余额,通过住建部结算平台将资金同行上划市中心专户。宣城中心零余额资金管理在安徽省属于首创,这种管理方式能够根据中心的资金总额、贷款和提取公积金等资金使用实际情况,合理统筹和科学使用,有效盘活资金,减少放款等待时间。领导班子超前的资金管理思维方式和各管理部的大局意识使全市资金得以统一管理、统筹使用,释放了近2亿元的存量资金,节约资金成本870余万元。中心在做好资金统筹运行管理和沟通协调工作的同时,实时掌握资金流转方向,整合资金结构;资金由中心进行统一使用、统一调配,大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技——借力外部融资,缓解资金压力
一是银行短期融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为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中心可按需分期向商业银行申请一年期贷款,融资规模控制在10亿元。二是存量贷款公转商。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心与工行、建行合作,分批办理“存量贷款公转商”业务,期限五年。2017年批次执行5年期基准利率,2019年批次执行5年期基准利率上浮10%。2020年中心就贷款利率重定价问题与银行进行协商,经多轮商议确定,从3月份开始将公转商贷款利率下调至当月一年期LPR,期限三年,利率一年一定,每年3月调整。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科学测算职工贷款、支取的资金需求,根据中心的资金总量,在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实时调整融资规模,压缩融资成本,截至2021年11月,融资规模较2019年最高位时的9.4亿元减少到2.75亿元。
第五技——内强稽核外惩失信,筑牢资金安全壁垒
对内,中心做好常规业务稽核,每月抓重点完成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公积金账目会计核算等稽核检查,并在月度例会上及时举一反三,总结完善。对照住建部反馈的公积金业务电子化检查结果,对公积金存疑数据,逐项梳理核查,限期查实整改,并督促各业务网点完善业务管理;将稽核审查点前置,运用多种协查手段严格核查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实际发生的骗提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向公安部门移交案件材料,多角度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对外,中心以保障住房公积金信贷资金的安全和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严厉打击骗提骗贷行为,健康使用住房公积金”宣传活动,加强政策宣传,切实提高职工健康使用公积金意识;与多部门对接建立协查机制,有效维护公积金管理秩序和职工合法权益。中心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逾期贷款回收。针对贷款户逾期的不同情况实行差别化催收,对出现不良“苗头”的贷款户加大催收力度,对“老赖”行为坚决予以法律打击,化解不良贷款风险。2021年1-10月按照《商品房贷款合作协议》条款,发送律师函21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清收7起,开发企业代为清偿38.1万元,全市回收逾期贷款220.54万元,实际逾期率为0.04‰,同比降低42.86%,逾期催收成效显著,创历史新低。
通过以上五个技能的施展,目前中心资金流动紧张得到了有效缓解,个贷率已由2018年9月最高位时的121.03%逐步回落至2021年10月底的100.86%,“降温”成效显著。
下一步,继续降低存贷比,防范流动性风险仍是中心资金管理的工作重点。宣城中心将继续以服务缴存职工为出发点,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保持合理的资金流动性和使用均衡性,多措并举,确保资金安全,为广大职工提供更贴心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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