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解决当前我省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中存在的矛盾问题,推动我省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向高质量、法制化方向发展,12月3日,省住建厅组织各市住建局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及行业协会负责人开展《条例》知识学习培训。
培训邀请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瑞霞律师对《条例》进行解读宣讲。高主任结合物业管理实践案例,采取要点宣讲、现场提问、交流答疑、以案说法等方式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业主范围、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及街道办事处在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中的职责等内容现场进行了提问答疑。
《条例》已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正式实施有利于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为业主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提高业主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有利于规范物业服务管理秩序,细化相关部门管理职责,调整和解决物业服务管理领域内存在的现实问题,健全物业管理制度,加快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下的物业服务管理体系;有利于我省物业服务管理活动健康良好发展。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要将《条例》宣贯学习工作纳入常态,组织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物管人员和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深入细致地开展《条例》再学习、再宣传,学用结合,以《条例》指导物业服务管理活动,规范物业行业从业行为,不断推动和提升我省物业服务管理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厅房产处供稿)
责任编辑/何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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