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引导公立医疗机构惠民生、调结构、控费用、保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省医疗保障局科学把握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降价的“窗口期”,统筹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在总体不增加患者负担的基础上,联动调整我省医疗服务价格,推进医疗机构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协同推进“五医联动”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通过国家和省级(省际联盟)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降低了药品耗材的价格,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重点向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倾斜,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和多方受益的原则,先后对86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内涵进行了动态调整,涉及调价资金3.75亿元。新增断层融合等118项临床急需、技术稳定的新技术价格项目,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规范基层卫生医疗服务诊察项目,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诊察服务时按此收费,且住院就医10天以内只能收取1次,降低基层医疗机构诊察费用,减轻患者负担。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工作,以新冠病毒核酸试剂及相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为依据,5次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核酸单检由200元调至40元,核酸混检由40元调至10元。
下一步,我省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增强医疗保障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综合效应。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指导与公立医疗机构参与相结合的、灵敏有度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可持续,实现“腾笼换鸟”。加快建立科学的医疗服务价格评价制度,加强数据与管理的协同,以大数据采集、分析、应用为抓手,研判价格政策制定的合理性、科学性、有效性,确保价格机制稳定运行。开展医疗服务项目统一编码建设,与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管理等工作密切衔接,保证改革红利传导到一线医务人员身上,使群众共享改革成果。(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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