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省常态化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会议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12月29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造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工程停工或延期相关费用、疫情防控措施费用和人工、材料及机械相关费用进行了明确,同时要求建设各方主体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责任担当,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健全项目工地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严格按照防疫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加强作业和生活区域等公共场所管控,认真做好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详细制定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做实做细工程建设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厅建管办供稿)
责任编辑/何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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