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全省物业服务企业在属地政府及疫情防控部门的领导下,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全力保障服务小区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全力参与服务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得到了广大业主及社会认可。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物业服务区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省住建厅下发《关于进一步配合做好物业服务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住建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类防控措施,不随意增加或减少防疫管控要求。物业企业特别是封控区管控区企业要及时采取有效方式,向业主转达当地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协助做好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的服务。
《通知》强调,物业企业要确保突发情况快速响应,及时上报所属街办或社区,并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要做好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维护,积极回应业主要求,物业企业对于封控区和管控区小区业主诉求,要及时向所在街办或社区报告,配合解决群众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加强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督促物业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做好工作场所的消杀,对检测发现阳性和确诊病例,要及时快速采取科学有效应对措施,按要求报告所在街道社区和主管部门,坚决防范疫情蔓延扩散。
《通知》明确,西安、咸阳等地要按照当地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三类防控区域要求,严格落实物业服务区域有关管控措施,对符合出行要求,承担疫情防控、城市运行保障、应急管理值班相关工作的人员,要提供快捷便利的出入小区保障。
《通知》指出,要加大对物业行业的宣传。各级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物业行业在当地疫情防控部门领导下,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的宣传力度,及时将行业表现突出的企业、从业人员向社会进行宣传。(厅房产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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