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启动年度决算,将利用30日、31日两天时间,实施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决算对账工作。决算期间,该中心暂停对外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和贷款等业务,至2022年1月4日正常开展各项业务。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此前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决算的通知》,要求各管理部、各科室、水电三局工作站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实施,各决算涉及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决算对账负责人,将财务方面的精兵强将安排在决算一线。12月31日下午3点前,务必将所有业务处理完毕,月结完成后由市中心开展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办结当年上缴财政增值收益事项、实施年末财务结账。对账核算时,必须认真核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三大模块数据,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在资金核算上做到应收尽收,应支尽支,保证当年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核算准确无误。(付江星 通讯员 姚泽练)
责任编辑/何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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