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住房保障调查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举报

行政处罚决定书吉建安处罚〔2021〕011号

时间:2022-04-03 作者: 来源: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名称: 刘永丰 职务: 现场负责人

  地 址:松原市 联系电话:

  违法事实及证据: 2020年6月10日15时30分许,乾安县大布苏镇兰字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在塔吊安装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人民币。你作为现场负责人,未对施工人员全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 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事故调查《询问笔录》;2. 乾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乾安县大布苏镇“6•1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5日内没有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视为放弃了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以上事实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 刘永丰 作出吊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吉A012014002318) 的行政处罚。

  如果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 吉林省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 长春市宽城区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过程中本机关,或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决定、裁定停止执行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印章)

   2022年1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房保障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住房保障调查网 zfbzd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54891号-60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