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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6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4-03 作者: 来源:

  谢勇绍委员:

  吉建议〔2020〕29号 签发人:孙众志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物业弃管老旧小区进行统一修缮改造升级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8年吉林省政府将老旧小区改造列为省政府的重点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列为“六个专项行动”之一,我省印发《吉林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吉林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技术导则》,明确了改造的基本原则、改造范围和改造内容等。2019年4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文件,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作,予以资金补助。我厅及时组织各市县编制年度改造计划任务,全省共有44个市县改造计划纳入全国2019年中央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改造规模全国排名第5位(其中:吉林市计划任务为15个小区、128栋楼房,建筑面积53.38万平方米,涉及9462户)。2019年12月初,经省政府同意,全省共计47个市县的的改造任务列入2020年度中央资金支持改造计划(其中:吉林市计划任务为28个小区、249栋楼房,建筑面积157万平方米,涉及20066户)。截止目前,我省已争取国家补助资金数近60亿元,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为做好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省政府同意,2019年12月省住建厅等十二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改造的基本原则、改造范围和内容、主要任务和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工作。

  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包含改善房屋功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居住环境等四个方面:

  1.改善房屋功能。维修屋面防水;修复楼道灯;修缮破损的楼宇门、屋檐、台阶、楼梯扶手;维修改造房屋外墙及公共楼道墙面;具备条件的设置门禁。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节能、节水器具。

  对房屋安全检测达标、建设条件允许、居民协商同意、建设资金落实的,鼓励开展加装电梯试点。

  2.改造基础设施。实施小区内道路修缮,优化对外交通通道;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水、通讯、有线电视等各种管线设施和计量设施,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具备条件的修建综合管沟、线槽;完善消防管道、消防栓、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配置充电桩和配建化粪池;安装小区安防设施,修复小区路灯,充分考虑未来 5G 网络建设;设置自行车、电动车棚;划置停车泊位,具备条件的建设立体停车场(库);合理设置居民生活垃圾投放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居住区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讯、供电、供排水、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停车场(库)、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纳入改造范围。

  3.改进公共服务。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功能,把幼儿园、托儿所、养老、助餐、文体、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作为重要配套,纳入规划设计予以建设或改造。将老旧小区治理体系建设融入改造过程,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4.改观居住环境。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违章设施;清理楼道杂物及各类小广告;整治小区餐饮油烟污染;规范沿街建筑物立面;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有条件的小区,建设小区游园,安装健身器材,增设休闲座椅等。

  启动老旧小区改造的同时,要建立社区党组织引领、居委会主导、业主委员会协同的管理机制,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或组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落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建立常态化的养护管理机制。

  截止目前,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已有序开展,相关政策体系、技术标准正在完善。

  感谢您对民生工作的关注和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支持。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29日

  

  

  

  

  (联系人:张奇志,电话:0431-82752316,1380435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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