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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2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4-03 作者: 来源:

  吉建议〔2020〕24号 签发人:孙众志

  

  田玉山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建议》(第220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决策部署,我厅会同九部门联合印发《吉林省推进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吉建联发[2019]37号),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截止目前,我省共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6座(长春市、延吉市各1座,长春市小型厨余垃圾分类转运处置站5座);长春市配置厨余垃圾车257台,可回收物收集转运站345座;四平市配置厨余垃圾车4台;延吉市配置厨余垃圾车6台,投放厨余垃圾桶600个。吉林市、四平市、辽源、松原、珲春、长白管委会等城市已开展建设项目可研、征地、选址等前期手续,全面推进未端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二、关于提案建议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提高思想认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建议。按照国家和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我厅会同九部门联合印发《吉林省推进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吉建联发[2019]37号),确定地级城市(含长春新区、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延吉市、珲春市,以下简称各城市)为试点城市。明确了2019年、2020年、2022年、2025年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市、区、街道、居委会四级推动体系,层层分解目标,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关于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全民参与的建议。《方案》要求,城市教育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城市团委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城市妇联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桥梁纽带作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逐步提高知晓和参与率,引导家庭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目前,长春市已开展家庭、社区互动实践活动3153次,在主流媒体上宣传100余次,各类客户端宣传百余次、宣传展板和设置宣传设施4.2万套。四平市印发垃圾分类收集宣传单4000份,宣传板30余块。同时还充分利用街道、社区LED电子显示屏、条幅等形式宣传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三是关于增加财政投入,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的建议。《方案》要求,采取长期布局和过渡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补齐分类后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短板,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配合省发改委对14个试点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9个项目,前期招标、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以及可研、环评、能评批复,落实财政投资0.93亿。2020年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财政投资4000万元,经市政府批准已纳入城维费,63个街道将实现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等“四分法”分类全覆盖。公主岭市在三个试点小区88栋楼,共设3个智能收集厢房,26组智能货柜,近期将完成试点小区设施投放工作。

  四是关于做好统筹规划,完善垃圾分类末端处置环节的建议。《方案》要求,城市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规划的编制,同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的设施建设。目前,长春、吉林、四平、辽源、珲春等城市已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其他城市已委托专业规划院,年底前将完成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五是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垃圾分类处理的法律法规的建议。我省将《吉林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并督导有立法权限的地级城市加快立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目前,长春市颁布了《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延吉市颁布了《延吉市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处置管理办法》,吉林市、辽源市、松原市、四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列入立法计划。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分类标准、实施细则、考核办法等基本完成。

  六是关于坚持民众的主体作用,构建全过程运营监管体系的建议。《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实现14个试点城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每个试点城市至少打造1个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样板街道,因地制宜,系统推进,着力在组织管理、宣传教育、设施配置、投放收运、分类处理等方面形成特色、打造样板,为全面推进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提供参考样本。按“四分类”建设分类设施,落实生活垃圾“三员”(引导员、督导员、收运员)“四定”(定时、定点、定类、定人)制度及“六有”(有设施设备、有物流去向、有宣传告知、有统计台账、有奖惩反馈、有分类实效)评定考核标准。

  七是关于建立奖励机制,推进垃圾分类智能化管理的建议。我省将积极探索二维码、手机APP、垃圾废品回收机进行分类识别、称重、定价等智慧模式。长春市目前已开展“互联网+”垃圾分类的试点工作。下步将总结和借鉴外省工作经验,增添智慧模式,推行垃圾分类绿色账户积分的深度和广度,逐步提高市民参与积极性,力争构建“全民参与、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

  按照您提案意见和建设,我厅会同相关部门尽快修改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推动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细化生活垃圾分类内容,有序开展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感谢您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江河 0431-8275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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