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规范本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为,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省厅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实施细则》,现予印发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建议,请向省厅消防与化工工程监管协调处反映。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13日
附件下载: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房保障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住房保障调查网 zfbz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