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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安排部署2022年度园林城创建、复查(复核)工作

时间:2022-04-30 作者: 来源:

  

  

  为全面做好园林城创建各项工作,提高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水平,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我省国家园林城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创建、省级园林城复查(复核)具体安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国家园林城创建方面,今年是新版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实施的第一年,也是申报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主管部门结合地方城市建设基础,客观评估并确定拟申报国家园林城的县(市)名单,组织其对标新标准认真准备,查找不足,抓紧完善创建方案,尽早谋划,推进园林绿化建设项目。邢台市、迁安市全面对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新标准,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检,积极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新版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明确,对原有的国家园林城实行动态管理及复查,命名有效期为5年,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命名的城市到期前需按要求提出复查申请;未提出复查申请的,不再保留称号。省级主管部门在有效期满前半年完成复查,复查资料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组织开展抽查并视情况进行复核。

  省级生态园林城创建方面,已列入第一批省级生态园林城市试点的9个县、区,对标对表先进地区,加大工作力度,尽早创建成功。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继续开展省级生态园林城试点工作,选取一批基础条件好、创建积极性高的县(市、区)列入第二批试点。

  省级园林城复查(复核)方面,2010年、2014年、2018年命名的省级园林城以及列入今年复核的平山县、兴隆县应做好省级复查准备工作,对照现行标准补齐短板,进一步加强城市容貌整治和园林绿化建设。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于7月至8月开展省级园林城复查(复核)。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创建、复查(复核)任务的县(市、区),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责任心,全面对标对表,认真查漏补缺,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建、复查(复核)工作。(王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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