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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全省建筑业企业办理跨省进出涉疫地区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时间:2022-04-30 作者: 来源:

  吉建函〔2022〕269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全力做好建筑业企业材料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赋予的通行证号段,为建筑业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跨省运输物资的车辆制发《吉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模板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部署办理《通行证》工作。有行政区域代码市(州)、县(市、区)住建局负责核发《通行证》,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办理流程和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行证》编号为6位行政区域代码+6位序列号(住建部门序列号为810001-830000),《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有效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

   二、用证单位或使用人(需要跨省运输建筑物资或者向外省运输建筑物资的建筑业企业、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根据物资类别填写车辆号码、司乘人员、起讫地、经营者信息后,向所在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发证部门核实信息后,可通过现场发放纸质《通行证》或微信、QQ等方式以PDF电子格式,发送给用证单位或使用人,纸质和电子《通行证》具有同等效力。

   三、发证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通行证》发放工作、接听核实电话(最好用手机,固定电话应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并接听)、每天16:00前将当日发放数量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通过“跨省运输车辆通行证工作群”报送,各发证单位联系人通过附件3所示二维码进群)。联系人:王家欣,联系电话18810528971。

  

   附件:1.建筑业企业吉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办理流程

   2.吉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模板

   3.“跨省运输车辆通行证工作群”二维码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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