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有组织犯罪法》已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扎实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自5月20日起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月活动,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推向深入,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
活动突出四项重点: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对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安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意义;突出学习宣传行业主管部门打击治理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行为措施、范围、举报渠道等;突出重点人群学习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和用法的意识。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公共服务场所等活动,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有效覆盖。把《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各级各部门党组(支部)、局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聘请专家开展集中培训讲座,加深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理解。以《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一起抓好落实。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开展专题宣传和集中宣传。制作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宣传条幅、宣传彩页等接地气专题宣传作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利用施工现场、办事服务大厅、物业服务社区、企业门店等场所和电子屏幕以及公共交通广告、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楼宇电梯广告、学校课堂等媒介,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广大民众的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知晓度和人民群众守法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陈鹏 王钢)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房保障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住房保障调查网 zfbz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