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要求,落实省安委会《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近日,省住建厅印发了《陕西省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明确省、市(区)、县三级城镇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的应急组织体系和主要职责,以及事故分级、事故报告、应急响应、现场紧急处置、后期处置等内容。燃气安全事故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
《预案》要求,各市、县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等工作,完善应急体系、组织机构,督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夯实主体责任,制定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完善的抢险设备、车辆等,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厅管理处供稿)
责任编辑/何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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