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传达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专项整治信息和数据报送,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再培训、再调度、再推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方廷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厅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负责同志、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在“准、专、实、严、牢”五个字上下功夫,坚决守好安全底线。一是百日攻坚排查对象要“准”。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以及工业园区等区域,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二是排查力量要“专”。要发挥社会力量,鼓励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造师等注册执业人员,以及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建筑类高校师生参与排查工作,尽最大力量确保有专业技能的人员参与排查工作,确保排查质量。三是排查成果要“实”。要紧密结合本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房屋建筑普查、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成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严密,做到相互印证、相互支撑,进一步摸清本地区自建房底数和现状,确保数据真实、全面、准确。要强化平台应用,根据住建部要求,将所有自建房信息归集到“全国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四是隐患处置要“严”。各地要对排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特别是对排查出的建造年代较早、长期失修失管、违法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野蛮装修、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自建房,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五是部门联动要“牢”。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安全管理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部门合力。要及时梳理排查出的各类经营性自建房信息数据,对于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按照经营用途分别将信息移送给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还就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应用进行了技术解读,对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各市、县、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负责同志和专班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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