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27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住建系统2022年上半年民生工程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全省棚户区改造计划开工11.7万套、建成10.5万套,截至6月底,已开工9.46万套、建成9.44万套,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81%、90%。自2008年以来,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全省累计完成投资超过5000亿元,为经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新闻发布会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赵国栋介绍,我省自2008年以来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特别是从2018年开始,连续五年将棚户区改造列为全省20项民生工程之首,强力推动。以棚户区改造为突破口,在棚改腾空的土地上,高水平规划建设回迁安置房,同步规划建设周边道路、广场、教育、商业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力带动城市整体环境改善,提高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改善城市面貌基础上,提供广阔就业空间,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问题,实现了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截至2021年底,我省累计开工改造棚户区住房194.6万套,500多万棚户区居民告别了原来“脏、乱、差”的居住环境,实现安居梦想。
今年以来,为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强化工作部署。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省与市、市与县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坚持早谋划、早部署,印发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全省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
积极争取资金。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4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6.7亿元,安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亿元,发行棚改专项债券239.5亿元,有力支持了棚改项目建设。
畅通融资渠道。召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融资政银企对接会,首次在省级层面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通过对接活动,共向金融机构集中推介棚改项目199个,融资需求1082亿元。截至目前,已通过银行授信审批棚改项目11个,授信额度33.55亿元,已发放贷款16.43亿元。
优化安置房筹集渠道。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因城施策,将存量商品房作为棚改安置房重要筹集渠道,今年以来,全省通过直接货币补偿、政府购买商品房等安置方式,已安置棚改居民3158户。
加强督导调度。省级督查员常驻各市,逐个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督导,确保项目实施程序依法合规,工作标准符合要求。每季度分组督查,每月对任务完成情况排名通报,点出问题、展示亮点,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赵国栋表示,下一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按照“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要求,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严格把握棚改标准和范围,严格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在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基础上,提前谋划2023年棚改项目,指导各地“早谋划、早开工、早见效”,力争年底前再新开工一批,形成实物工作量,有效拉动投资,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力量。 (高云航 刘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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