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发布机构: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发布日期:2022-06-24
为规范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精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黑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7月25日。在此期间,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888号
邮箱:jgc53624636@163.com
电话:0451-53624636
附件:黑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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