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关于本市建设工程实名制考勤数据对接工作的通知(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统筹做好建筑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市安质监总站发布以下工作提示:
1、施工现场参建各方遵守本市实名制管理的相关要求,有效落实实名制管理。
(1)建设单位
应当在招标投标文件、承发包合同中单列人工费和结算条款,并在合同信息报送中登记人工费总额及支付节点;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及人工费,做好人工费单列,以及总、分包逐级支付到位的监管;应当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督促施工现场参建各方落实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要求。
应当落实疫情防控政策,督促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做好人员信息录入及相关标注工作。
(2)监理单位
负责对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人员信息录入,对人员状态进行及时标注。督促总包单位对进场人员进行实名制信息录入,定期通过项目人员花名册核查比对实名制录入情况。
(3)总包企业
对项目实名制管理负总责,严格推行人脸识别门禁系统的实际应用,做实做细所涉项目建筑工人接收、考勤数据上传和银行数据对接工作;按要求单列项目人工费并分账管理,按时足额支付建筑工人工资。
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负责对新进人员进行实名制录入,对人员状态进行及时标注,对离场人员及时进行退场标注。安排专人每日查看实名制系统中工地颜色,对工地颜色变化进行分析和处置。
应当在实名制系统中进行线上复工备案申请。
(4)专业分包企业
对其分包范围内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配合总承包企业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委托总包企业代发建筑工人工资,核准工人工作量,并及时上报工资代发清单,跟进分包范围内建筑工人工资代发情况。
(5)劳务分包企业
应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将分包范围内所有建筑工人相关信息录入实名制系统,督促建筑工人及时考勤并核算建筑工人工作量,建立工资代发清单并上报用工管理单位,委托总包代发建筑工人工资,加强考勤、工资发放情况核查及现场人员管理。
2、各区站(建管所、建管中心)应督促各建设工程项目做好实名制工作,具体包括:
(1)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录入100%。要求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用人企业完成所有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录入。
(2)人脸识别门禁系统覆盖率100%。要求区域内符合监管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完成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安装并投入使用。
(3)考勤数据上传100%。要求区域内已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的项目上传考勤数据,保证考勤数据上传及时性和真实性。
(4)银行数据对接100%。要求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总包按文件要求及时开设专户和完成数据对接工作。
(5)随机抽查在监项目工地赋色情况,查看“红、橙”工地赋色原因,并实施相应处置,督促施工单位线上申请复工备案。随机抽查在建项目人员实名制录入情况。对在工地三色管理和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不力、多次整改、整改不力的项目和企业按规定进行处置。
对在数据比对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复核、查实、处置、反馈。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房保障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住房保障调查网 zfbz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