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住房保障调查网!!

当前位置:首页 > 住房保障市场

2021年度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1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度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政策、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和参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政策研究;承担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及监督、涉法信访答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核、审批和办结工作;指导全省建设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拟订全省住房保障政策、规章制度和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及资金计划安排和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管理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含房改房)制度改革;负责全省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承担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拟订全省房地产业、房地产市场调控与监管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等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指导全省房地产开发、房产交易、房产评估、房产中介、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安全鉴定、房屋面积测量及管理、白蚁防治等工作。

  (五)拟订全省建筑业发展政策和建筑市场监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管理、工程定额和造价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筑业、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等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指导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指导全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及检查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组织、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理;组织指导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拟订全省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工作;指导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综合交通体系(市政道路、地铁、轨道交通等)、历史文化名城(含县城)和历史街区保护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导监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燃气、热力、城市道路桥梁、照明、园林绿化、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和相关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含县城)和历史街区申报认定及保护监督工作。

  (七)拟订全省村镇建设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小城镇建设、村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镇(乡)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镇(乡)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和镇(乡)村生活垃圾治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村镇建设试点示范,负责特色小城镇的创建、培育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民居)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民居)的申报认定和保护监督工作。

  (八)拟订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抗震设防实施、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监督管理;负责勘察设计企业和执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专项规划的统筹管理;指导全省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城市建筑风貌管控、城市雕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等工作;指导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

  (九)拟订全省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和省级工程建设工法;负责行业科技成果的研发、转化推广和管理;组织实施省级及以上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引进实施及创新研发;指导行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和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承担省装配式建筑发展联席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拟订全省住房公积金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监督指导全省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全省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指导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省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承担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拟订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稽查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和有关部门交办转办违法违规案件的专案稽查;负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督办。

  (十三)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我厅是负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政府组成部门。据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湘编〔2019〕3号)精神,内设处室为14个: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住房保障处、房地产监管处、建筑管理处、城市建设管理处(园林绿化管理处)、村镇建设处、勘察设计处、建筑节能与科技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城市管理和执法监督局、建设监督处、计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另根据工作需要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2个处室。设有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厅信息中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省建设干部学校等5个直属单位,其中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省建设干部学校为二级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纳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部门决算的预算单位包括:

  1、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2、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3、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4、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12,203.3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204.7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0.00

  五、教育支出

  36

  339.2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1,018.12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0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8,910.64

  五、事业收入

  5

  127.7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2,498.00

  六、经营收入

  6

  0.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670.53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00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200.00

  八、其他收入

  8

  65.12

  本年支出合计

  58

  13,841.33

  本年收入合计

  27

  12,396.16

  结余分配

  59

  0.00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8

  0.00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1,336.56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2,781.72

   

  61

   

  总计

  31

  15,177.89

  总计

  62

  15,177.89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2,396.16

  12,203.30

  0.00

  127.74

  0.00

  0.00

  65.12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62.25

  362.25

  0.00

  0.00

  0.00

  0.00

  0.00

  20106

  财政事务

  20.00

  2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10699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20.00

  2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42.25

  342.25

  0.00

  0.00

  0.00

  0.00

  0.00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42.25

  342.25

  0.00

  0.00

  0.00

  0.00

  0.00

  205

  教育支出

  345.81

  218.07

  0.00

  127.74

  0.00

  0.00

  0.00

  20501

  教育管理事务

  345.81

  218.07

  0.00

  127.74

  0.00

  0.00

  0.00

  2050199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345.81

  218.07

  0.00

  127.74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37.43

  1,337.43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13.00

  13.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3.00

  13.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324.43

  1,324.43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515.80

  515.8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5.00

  5.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03.63

  803.63

  0.00

  0.00

  0.00

  0.00

  0.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9,501.63

  9,436.51

  0.00

  0.00

  0.00

  0.00

  65.12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6,640.09

  6,635.12

  0.00

  0.00

  0.00

  0.00

  4.97

  2120101

    行政运行

  3,844.72

  3,844.72

  0.00

  0.00

  0.00

  0.00

  0.00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0.00

  5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20105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

  895.06

  895.06

  0.00

  0.00

  0.00

  0.00

  0.00

  2120110

    执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

  458.76

  458.76

  0.00

  0.00

  0.00

  0.00

  0.00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391.55

  1,386.58

  0.00

  0.00

  0.00

  0.00

  4.97

  21206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1,134.39

  1,134.39

  0.00

  0.00

  0.00

  0.00

  0.00

  2120601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1,134.39

  1,134.39

  0.00

  0.00

  0.00

  0.00

  0.00

  212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727.16

  1,667.00

  0.00

  0.00

  0.00

  0.00

  60.16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727.16

  1,667.00

  0.00

  0.00

  0.00

  0.00

  60.1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49.04

  649.04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1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293.70

  293.7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105

    农村危房改造

  50.00

  5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243.70

  243.7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55.34

  355.34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55.34

  355.34

  0.00

  0.00

  0.00

  0.00

  0.00

  22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00.00

  2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406

  自然灾害防治

  200.00

  2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40699

    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

  200.00

  2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3,841.33

  6,619.95

  7,221.38

  0.00

  0.00

  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4.75

  0.00

  204.75

  0.00

  0.00

  0.00

  20106

  财政事务

  20.00

  0.00

  20.00

  0.00

  0.00

  0.00

  2010699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20.00

  0.00

  20.00

  0.00

  0.00

  0.00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4.75

  0.00

  184.75

  0.00

  0.00

  0.00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4.75

  0.00

  184.75

  0.00

  0.00

  0.00

  205

  教育支出

  339.28

  339.28

  0.00

  0.00

  0.00

  0.00

  20501

  教育管理事务

  339.28

  339.28

  0.00

  0.00

  0.00

  0.00

  2050199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339.28

  339.28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18.12

  1,001.66

  16.46

  0.00

  0.00

  0.00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13.00

  0.00

  13.00

  0.00

  0.00

  0.00

  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3.00

  0.00

  13.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005.12

  1,001.66

  3.46

  0.00

  0.00

  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316.56

  313.10

  3.46

  0.00

  0.00

  0.0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5.00

  5.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83.56

  683.56

  0.00

  0.00

  0.00

  0.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8,910.64

  4,928.49

  3,982.15

  0.00

  0.00

  0.00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6,297.35

  4,110.73

  2,186.62

  0.00

  0.00

  0.00

  2120101

  行政运行

  3,360.88

  3,177.10

  183.78

  0.00

  0.00

  0.00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0.00

  0.00

  50.00

  0.00

  0.00

  0.00

  2120105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

  893.01

  893.01

  0.00

  0.00

  0.00

  0.00

  2120106

  工程建设管理

  4.72

  4.72

  0.00

  0.00

  0.00

  0.00

  2120110

  执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

  481.16

  0.00

  481.16

  0.00

  0.00

  0.00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507.58

  35.90

  1,471.68

  0.00

  0.00

  0.00

  21206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905.47

  797.77

  107.70

  0.00

  0.00

  0.00

  2120601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905.47

  797.77

  107.70

  0.00

  0.00

  0.00

  212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707.82

  20.00

  1,687.82

  0.00

  0.00

  0.00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707.82

  20.00

  1,687.82

  0.00

  0.00

  0.00

  215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2,498.00

  0.00

  2,498.00

  0.00

  0.00

  0.00

  21599

  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2,498.00

  0.00

  2,498.00

  0.00

  0.00

  0.00

  2159999

  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2,498.00

  0.00

  2,498.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70.53

  350.51

  320.02

  0.00

  0.00

  0.00

  22101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320.02

  0.00

  320.02

  0.00

  0.00

  0.00

  2210105

  农村危房改造

  50.00

  0.00

  50.00

  0.00

  0.00

  0.00

  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270.02

  0.00

  270.02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50.51

  350.51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50.51

  350.51

  0.00

  0.00

  0.00

  0.00

  22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00.00

  0.00

  200.00

  0.00

  0.00

  0.00

  22406

  自然灾害防治

  200.00

  0.00

  200.00

  0.00

  0.00

  0.00

  2240699

  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

  200.00

  0.00

  20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2,203.3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204.75

  204.75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4

  0.00

  0.00

  0.00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3

  0.00

  三、国防支出

  35

  0.00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0.00

  0.00

  0.00

  0.00

   

  5

   

  五、教育支出

  37

  211.54

  211.54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0.00

  0.00

  0.00

  0.00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0.00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1,018.12

  1,018.12

  0.00

  0.0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0.00

  0.00

  0.0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0.00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8,706.03

  8,706.03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0.00

  0.00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0.00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2,498.00

  2,498.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0.00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0.00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0.00

  0.00

  0.00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0.00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670.53

  670.53

  0.0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0.00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0.00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00.00

  200.00

  0.00

  0.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0.00

  0.00

  0.00

  0.0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0.00

  0.00

  0.00

  0.0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0.00

  0.00

  0.00

  0.0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0.00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12,203.30

  本年支出合计

  59

  13,508.97

  13,508.97

  0.00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2,619.55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1,313.88

  1,313.88

  0.00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2,619.55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0.0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0.00

   

  63

   

   

   

   

  总计

  32

  14,822.85

  总计

  64

  14,822.85

  14,822.85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13,508.97

  6,492.21

  7,016.76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4.75

  0.00

  204.75

  20106

  财政事务

  20.00

  0.00

  20.00

  2010699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20.00

  0.00

  20.00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4.75

  0.00

  184.75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4.75

  0.00

  184.75

  205

  教育支出

  211.54

  211.54

  0.00

  20501

  教育管理事务

  211.54

  211.54

  0.00

  2050199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211.54

  211.54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18.12

  1,001.66

  16.46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13.00

  0.00

  13.00

  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3.00

  0.00

  13.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005.12

  1,001.66

  3.46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316.56

  313.10

  3.46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5.00

  5.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83.56

  683.56

  0.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8,706.03

  4,928.49

  3,777.53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6,130.20

  4,110.73

  2,019.48

  2120101

    行政运行

  3,360.88

  3,177.10

  183.78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0.00

  0.00

  50.00

  2120105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

  893.01

  893.01

  0.00

  2120106

    工程建设管理

  4.72

  4.72

  0.00

  2120110

    执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

  481.16

  0.00

  481.16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340.43

  35.90

  1,304.53

  21206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905.47

  797.77

  107.70

  2120601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905.47

  797.77

  107.70

  212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670.35

  20.00

  1,650.35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670.35

  20.00

  1,650.35

  215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2,498.00

  0.00

  2,498.00

  21599

  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2,498.00

  0.00

  2,498.00

  2159999

    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2,498.00

  0.00

  2,498.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70.53

  350.51

  320.02

  22101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320.02

  0.00

  320.02

  2210105

    农村危房改造

  50.00

  0.00

  50.00

  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270.02

  0.00

  270.02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50.51

  350.51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50.51

  350.51

  0.00

  22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00.00

  0.00

  200.00

  22406

  自然灾害防治

  200.00

  0.00

  200.00

  2240699

    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

  200.00

  0.00

  20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4,486.0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545.81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1,144.04

  30201

    办公费

  113.22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102

    津贴补贴

  1,089.09

  30202

    印刷费

  58.29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103

    奖金

  361.59

  30203

    咨询费

  0.00

  310

  资本性支出

  42.52

  30106

    伙食补助费

  175.52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7

    绩效工资

  325.10

  30205

    水费

  33.51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42.52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61.35

  30206

    电费

  57.7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4.81

  30207

    邮电费

  40.15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57.29

  30208

    取暖费

  65.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65.13

  30209

    物业管理费

  262.84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6.25

  30211

    差旅费

  106.81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423.63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4

    医疗费

  0.42

  30213

    维修(护)费

  104.4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41.81

  30214

    租赁费

  5.13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17.85

  30215

    会议费

  16.1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70.00

  30216

    培训费

  43.74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2

    退休费

  98.60

  30217

    公务接待费

  6.12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85.49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5

    生活补助

  11.4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137.18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65.10

  30227

    委托业务费

  47.17

  39906

    赠与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72.07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309

    奖励金

  13.45

  30229

    福利费

  40.26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0.40

  39999

    其他支出

  0.0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50.54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3.81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85.18

   

   

   

  人员经费合计

  4,903.88

  公用经费合计

  1,588.3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预算代码:

   

   

   

   

   

   

   

   

   

   

  公开07表

  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表日期:2016年3月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16.89

  60.00

  112.89

  0.00

  112.89

  44.00

  106.52

  0.00

  100.40

  0.00

  100.40

  6.1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此类收支,故本表无数据)

       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开08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XX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无此类收支,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09表

  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5177.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80.29万元,降低11.54%,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新增一次性项目全省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配套资金取消,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有少量减少。

  2021年度支出总计13841.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1.04万元,增长1.69%,主要是省政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2396.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03.3万元,占98.44%;事业收入127.74万元,占1.03%;其他收入65.12万元,占0.5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384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9.95万元,占47.83%;项目支出7221.38万元,占52.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822.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42.27万元,降低12.63%,主要是因为上年度新增项目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有少量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508.9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0.43万元,下降0.52%,与去年基本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508.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0.43万元,下降0.52%,与去年基本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508.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75万元,占1.52%;教育支出211.54万元,占1.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8.12万元,占7.54%;城乡社区支出8706.03万元,占64.4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498万元,占18.49%;住房保障支出670.53万元,占4.9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万元,占1.4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78.2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50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厅年中追加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用于第二批国外贷款赠款专项经费,支出20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7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厅年中追加财政拨款收入342.25万元,用于省直单位特殊信息化安可替代项目,支出184.75万元。

  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8.07万元,支出决算为211.54万元,完成预算的88.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厅二级预算单位湖南省建设干校较上年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515.8万元,支出决算为316.56万元,完成预算的61.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由于政策制度调整,部分奖金及补助暂缓发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03.63万元,支出决算为683.56万元,完成预算的85.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由于政策制度调整,保险基数需跨年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厅年中追加财政拨款收入13万元,用于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补助,支出13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462.27万元,支出决算为3360.88万元,完成预算的97.07%。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895.06万元,支出决算为893.01万元,完成预算的99.77%。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4.72万元,完成预算的224.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厅二级预算单位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年中追加非税上年结余资金2.59万元。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执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项)。

  年初预算为458.76万元,支出决算为481.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4.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追加上年非税土建工程初、中、高级职称评审费26.29万元。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40.08万元,支出决算为1340.43万元,完成预算的93.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全省施工图审查服务费部分项目需跨年支付。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1146.82万元,支出决算为905.47万元,完成预算的78.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厅二级预算单位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非重点、刚性支出,决算数据较预算有所减少。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3万元,支出决算为1670.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年中增加拨款1542万元,用于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省直项目经费;二是年中增加拨款125万元,用于省直项目补助;三是年中增加拨款7.25万元,为上年度AK替代工程项目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年初未安排预算,支出决算为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拨款50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0.0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拨款270.02万元,用于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55.34万元,支出决算为350.51万元,完成预算的98.64%。

  1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上年结余资金2498万元,用于全省工程审批制度改革配套项目经费。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项目资金200万元,用于全省建设工程自然风险灾害普查项目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92.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03.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5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公用经费1588.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4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6.89万元,支出决算为106.52万元,完成预算的49.1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1年度我厅未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4万元,支出决算为6.12万元,完成预算的13.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幅减少公务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减少5.08万元,下降45.36%。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12.89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4万元,完成预算的88.94%,与上年相比减少7.99万元,下降7.37%。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12万元,占5.7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0.4万元,占94.2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受疫情影响,我厅2021年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4个、来宾1204人次,主要是住建部赴湖南开展调研、外省住建部门来湖南调研接待开支等。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0.4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维修,油料购置、ETC通行费、车辆保险购置等,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厅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厅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8.8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56万元,降低0.3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的影响,厅本级公务接待等活动有所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厅本级开支会议费15.21万元。用于召开全省住建工作会议,人数80人,时间1天,内容为总结2020年全省住建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经费开支0.51万元;用于召开2021年湘江流域存量垃圾场综合治理会议,人数100人,时间1天,内容为讨论研究湘江流域存量垃圾场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开支1.73万元;用于召开2021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人数100人,时间1天,内容为讨论研究2021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经费开支0.69万元;用于召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现场推进会,人数100人,时间1天,内容为讨论研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现场推进工作,经费开支2.24万元;用于召开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人数120人,时间1天,内容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经费开支1.71万元;用于召开全省住房保障工作现场推进会,人数150人,时间1天,内容为推进全省住房保障工作,经费开支4.13万元;用于召开海绵城市建设现场推进会,人数80人,时间1天,内容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经费开支3.5万元;用于召开全省城市二次供水暨管道直饮水推进会,人数80人,时间1天,内容为推进全省城市二次供水暨管道直饮水工作,经费开支0.7万元。

  2021年厅本级开支培训费42.5万元。用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培训,时间1天,费用3.52万元;用于全省燃气管理部门人员行业安全生产培训,人数150人,内容为省燃气管理部门人员行业安全生产培训,时间1天,费用4.4万元;用于全省填埋场运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全省填埋场运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时间1天,费用4.4万元;用于全省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全省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培训,时间1天,费用4.4万元;用于全省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全省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培训,时间1天,费用3.52万元;用于全省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标准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全省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标准培训,时间2天,费用8.8万元;用于全省乡村建设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全省乡村建设培训,时间2.5天,费用9.9万元;用于全省公积金行业新人入职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全省公积金行业新人入职培训,费用3.56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厅本级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07.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94.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8.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4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5.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1%。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单位名称: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26日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操作规程》(湘财绩〔2020〕5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2〕1号)等文件精神,我厅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20日期间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厅是负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政府组成部门,2018年机构改革后,担负着全省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物业、建筑业、勘察设计、消防等行业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职责。内设机构14个: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住房保障处、房地产监管处、建筑管理处、城市建设管理处(园林绿化管理处)、村镇建设处、勘察设计处、建筑节能与科技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城市管理和执法监督局、建设监督处、计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2个处室。设有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厅信息中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省建设干部学校等5个直属单位,其中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省建设干部学校为二级预算单位。还设有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联席办、省住宅产业化联席办、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房地产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等议事协调机构。

  截至2021年底,全厅编制数234人,年末实有人数234人,其中在职人员231人,离休人员3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年度预、决算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预〔2021〕0001号及年中预算追加指标文,我厅2021年度部门总收入15,177.89万元(不含对市县转移支付),其中:2021年年初批复预算12,018.23万元(含当年收入9,457.3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560.90万元),年中追加预算3,159.66万元;2021年决算支出总计13,864.01万元(基本支出6,680.10万元,项目支出7,183.9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313.88万元(基本支出结转988.69万元,项目支出结转325.19万元)。2021年决算总支出13,864.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34.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06.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3.13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498.00万元,资本性支出401.77万元。

  (三)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推进租赁住房市场发展。完成新筹集公租房10000套开工任务。指导长沙市持续推进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项目18个、建成5908套(间)。

  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规划审批制度性改革,试点推进“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体系及管理系统2.0版。

  3.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供水提质计划新(扩、改)建城市自来水厂12座,新建(改造)城市供水管网1600公里,计划投资40.5亿元;污水治理实现地级城市、县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18年基础上分别提高15个、12个百分点;完成28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建成设施基本正常运行;垃圾治理让全省地级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占比达到55%;完成100个乡镇垃圾中转设施建设。巩固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

  4.加快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大力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县(区),着力打造一批处置能力过百万吨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基地示范项目,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35%。

  5.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2021年6月前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6.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500个(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工改造城镇棚户区35618套。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营造城市特色风貌。完成全省58个非历史文化名城县的历史建筑“清零”,形成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试点示范5个以上。建立我省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开展1-2个完整居住社区示范试点。

  7.推进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及监督。指导市州建立城市管理领域事中事后与行政处罚的衔接机制。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层级监督体系。

  8.深化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研究制定统一的全省招投标文件范本,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9.提升能力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和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推进“智慧住建”系统迭代升级,打造好基础关键平台。

  10.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城镇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27%。

  (四)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1.业务工作经费专项。

  (1)推进租赁住房市场发展。

  (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3)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供水提质;污水治理实现地级城市、县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0年基础上有所提高;完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建成设施基本正常运行;垃圾治理让全省地级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巩固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

  (4)加快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大力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县(区),着力打造一批处置能力过百万吨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基地示范项目,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35%。

  (5)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2021年6月前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6)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营造城市特色风貌。完成全省58个非历史文化名城县的历史建筑“清零”,形成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试点示范5个以上。建立我省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开展1-2个完整居住社区示范试点。

  (7)推进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及监督。指导市州建立城市管理领域事中事后与行政处罚的衔接机制。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层级监督体系。

  (8)深化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统一的全省招投标文件范本,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9)提升能力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和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推进“智慧住建”系统迭代升级,打造好基础关键平台。

  (10)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城镇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27%。

  (11)完成住建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标准制定、重要服务事项等。

  2.运行维护经费专项。

  保障本年度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系统运行及各平台维护。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组织安排自评工作

  成立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自评工作,推进绩效自评全覆盖,按时按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对自评范围、自评依据、自评内容、自评程序和步骤等作出了安排。

  (二)各单位开展自评

  根据通知要求,厅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开展自评工作,提交自评报告、基础数据表、自评表至厅计财处汇总。

  (三)综合分析并形成部门绩效自评报告

  自评工作小组对单位预算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评,对各单位填报、提交的自评材料进行了审核和综合评价,汇总形成了本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并呈送领导审批。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7,014.09万元(含上年结转40.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4,774.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4.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5.57万元。部门预算年中追加466.80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7,480.89万元。

  2021年基本支出决算数为6,492.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4,486.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5.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7.85万元、资本性支出42.52万元,年末结转988.68万元。2021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306.28万元,减少16.75%,主要是年底财政奖金发放政策变化导致人员经费结余。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3.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6.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7.6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60.00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06.52万元,较预算节约117.13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节余率为52.37%。较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20.12万元减少13.60万元,降幅为11.32%。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超预算(负数为结余)

  2020年决算

  金额

  占比

  因公出国(境)费用

  60.00

  0.00

  -60

  -100.00%

   0.5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17.65

  100.4

  -17.25

  -14.66%

   108.3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0.00

  0.00

   9.59

  公务用车运行费

  117.65

  100.4

  -17.25

  -14.66%

   98.79

  公务接待费

  46.00

  6.12

  -39.88

  -86.70%

   11.20

  合计

  223.65

  106.52

  -117.13

  -52.37%

   120.12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因公出国0批次,全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00万元,较全年预算结余60.00万元,结余比率为100.00%,系受疫情影响,出国(境)受限。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较全年预算结余0万元,结余比率为0.00%。全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00.40万元,较全年预算结余17.25万元,结余比率为14.66%。

  3.公务接待费。全年公务接待36批次共1221人次,全年公务接待费为6.12万元,较全年预算结余39.88万元,结余比率为86.70%。

  (三)项目支出情况(不含转移支付)

  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收入为7,341.96万元,其中本年年初预算2,285.21万元,上年结转2,578.93万元,年中追加2,477.82万元。2021年决算支出为7,016.7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5.57%,年末结转325.1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尚有结余。

  1.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省本级项目。2021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引导资金省本级项目主要用于住建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标准制定、重要服务事项等。2021年财政厅下达我厅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项目经费1,542.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厅专项资金预算已执行1,538.10万元,执行率99.75%。

  2.其他项目。是指在基本支出和省级专项以外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分为业务工作经费及运行维护经费。业务工作经费主要包括:住房保障工作经费243.7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各项工作开支;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考务及评审经费473.7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土建类中高级考试费及评审劳务费等;全省施工图审查服务制度改革和相关配套费用(防雷检测费)800万元,用于支付施工图审查费用和审查系统的建设维护等。

  2021年其他项目可执行预算收入为5,799.96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批复2,285.21万元,上年结转2,578.93万元,年中追加935.82万元。2021年决算支出为5,478.6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4.46%,年末结转321.29万元,主要系因公出国经费结余60万元,全省施工图审查服务制度改革和相关配套费用(防雷检测费)结余99.66万元,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结余157.50万元等。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报送的自评价资料及2021年度预决算报表、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会计凭证,对评价指标逐条分解、细化打分,全年绩效评价总评分为96.10分(详见附件2)。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厅各部门根据2021年工作计划,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住房及城镇建设事业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全省实际筹集公租房10000套,完成率100%。指导长沙市持续推进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项目143个、建成34896套(间)。

  2.推行“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和规划审批改革,深化多图联审、多测合一、中介服务、区域评估等专项改革,实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全面推广“交房即交证”。优化升级系统功能,发布第四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第二版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办事指南。

  3.实施城市供水提质工程,新扩改建城市自来水厂9座,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624公里;气化湖南工程计划完成管道焊接约320公里,完成投资约10.5亿元;地级市、县级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18年分别提高18.66个、13.85个百分点;建成28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77%,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和加强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通知》;新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5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4个,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68.3%;推动城乡一体化垃圾治理,新建乡镇垃圾中转站103座。全面排查黑臭水体,市县开工50个整治项目,已竣工30个。

  4.发布《关于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县(市、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全省共培育长沙市岳麓区、株洲市醴陵市等14个试点县(市、区)。依托湖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联盟,培育建工环保、云中科技、融城环保、锦佳环保等一批资源化利用企业,着力打造长沙市岳麓区油松基地项目、长沙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常德市海盛建材、常德市振华沥青等一批处置能力过百万吨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基地项目。2021年全省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1.23亿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量约为4700万吨,资源化综合利用率约为38%。

  5.2021年排查农村房屋1168万户,其中2.1万户C、D级危房已整治10515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2.8万户。

  6.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3.56万套,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2.35万户,新筹集租赁住房9.3万套,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4.35万套;完成全省47个非历史文化名城县的历史建筑“清零”,形成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试点示范5个;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绿色完整居住社区。计划改造的3558个老旧小区全部开工,片区化改造率达44.5%;完成我省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初稿,开展3个完整居住社区示范项目建设。

  7.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城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机制,推进创建文明行业。完成城市管理执法进小区试点。

  8.深化招投标改革和突出问题整治,施工监理、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成本评审、履约担保等招标评标体制更加完善,招投标全过程实现“监管一张网,交易一平台”。加强消防工程日常监督和标准化考评。

  9.2021年我厅全面推进城市市政排水管网GIS系统建设,8个城市建成上线。开展智慧社区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试点,搭建省级CIM平台。启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智能建造平台、施工图审查BIM技术,举办了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大赛。

  10.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完成国家级装配式钢结构住宅试点,全省城镇新增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总面积77.42%,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33.79%。

  11.《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于2021年5月6日发布,《湖南省2021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政策研究》等56个课题研究、标准制定项目均已结题验收。

  (二)预算配置情况

  我厅严格按照省财政有关要求组织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压缩一般行政性支出,严格控制基本支出和人员经费。截止至2021年12月,部门人员编制234名,实有在职人员231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8.72%,未出现超编的情况。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06.52万元,较预算节约117.13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节约率为52.37%。

  (三)预算执行情况

  我厅严格组织预算执行,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等情况及时拨付和使用资金,基本支出均衡支付,项目支出按照各处室重点工作和实施计划按进度支付,提高预算执行率及资金使用效率。

  (四)预算管理情况

  我厅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预算改革各项要求,不断加强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1.加强制度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厅机关财务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厅预算编制、财务报销、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非税收入等;梳理近几年省委省政府、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出台的各项财务管理政策制度,编印《2021年度计划财务工作文件汇编》。

  2.严格政府采购程序。为进一步加强我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2021年我厅印发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办法》,从预算管理、购买活动的实施、合同签订及履行、绩效管理等方面对厅机关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进一步规范。

  3.规范专项资金管理。联合省财政厅对《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重新印发,确保资金政策依据符合现阶段管理要求,有效保障专项资金高效使用。

  (五)职能履行及履职效益情况

  1.保障“住有所居”取得新进展。一是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坚持“房住不炒”,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持续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坚持保民生、保交楼、保稳定,防范化解恒大等房地产项目风险,建立全省房地产工作协调机制及化解专班,出台“一省一策”等处置方案,推动45个恒大项目基本复工。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工作得到《经济日报内参》推介。建立全省统一的住房领域信息化“一网通办”平台,上线9个城市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全省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新建商品住宅均价6481元/平方米,在全国排名第25位。打造智慧公积金,完成12329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开发,“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全面落实。全省归集住房公积金821.71亿元、提取480.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70%、6.84%,为392.7万人圆了购房梦。二是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修订公租房管理办法,公租房管理服务提质增效。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出台配套政策,确定长沙等4个城市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发展城市。我省2020年棚改及公租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获评优秀等次,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获住建部表扬。三是强化农村建房管理和危房改造。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政策,构建了农房全生命周期监管“1+N”政策体系。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评估,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指导和管理工作。全力推进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完成2505.9万个图斑调查,进度全国第一。开展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立法调研,658个传统村落全部编制保护规划、实施挂牌保护,建成数字博物馆68个,推动湘西州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示范。

  2.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局面。坚定不移推动建筑业集约化、工业化、精细化、绿色化、规范化、国际化。2021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1.32万亿元,同比增长11.9%。一是统筹推进绿色建造。颁布实施《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抓好全国唯一省级绿色建造试点,三个城市试点建筑面积达180.85万平米,工作获李克强总理、张春贤副委员长、王蒙徽部长等批示肯定。5个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项目开工,14个县市深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二是协同推进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化。评选培育20家“建筑强企”。推动建筑业“走出去”联盟深化合作,引导扩大粤港澳大湾区和国际交流合作,圆满举办中国(长沙)2021筑博会。三是强化建筑市场监管。整治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顽疾,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强执法防事故”、“百日攻坚”、“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等行动,推进标准化建设,健全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绿色施工管理等政策。完善信用体系,建立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严厉打击“三包一挂”“挂证”等行为。

  3.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围绕建设韧性城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以供水提质、污水治理、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和智慧建设增效为内容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动“城市补短板、提质量,乡镇补空白、扩容量”。一是抓好供水供气保障工作。开展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和管道直饮水试点工作。加快普及天然气,除芷江县外全省所有县市均开通天然气,天然气总用量达39.2亿立方米。二是推进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制订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启动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18座、新扩建污水处理厂20座,新建改造排水管网1902公里,完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试点、12座污水处理厂等级试评价、163座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情况评估。完善房屋建筑室外排水管网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政策。在5个市县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岳阳市成功入选国家示范城市,全省海绵城市建设面积占建成区29.07%。三是强化生活垃圾治理。成立省长任组长的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出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地级城市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打造了50个省级示范街道。整治垃圾填埋场,提升渗沥液处理能力,完成95座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改情况督导检查,其中72座完成无害化等级评价。四是推进“新城建”试点。启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城市管理“一网统管”,城市网格化管理技术项目荣获“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4.城镇建设管理品质得到新提升。以打造宜居城市为目标,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2021年,预计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9.8%、增长1.04个百分点。一是统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助推长株潭一体化,出台长株潭融城示范区风貌管控政策,率先实现长株潭公积金一体化。制订城市更新指导意见,开展项目试点示范,长沙入选国家首批试点城市。推进城市体检试点,长沙、常德获批为国家城市体检样本城市。率先在全国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全年新加装3852台,实现“能加、愿加则尽加、快加”。开展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普调,确定历史文化街区53个、历史建筑2097处。二是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全面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进度居全国第一。推动内涝治理系统化,排查治理地级城市易涝点209个,集中整治城市道路(桥隧)交通顽瘴痼疾155处。加强窨井盖和大型户外广告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城市公园安全隐患2007处。完善管道燃气安全管理政策,开展3次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4万余个。三是提升城市管理和执法水平。推动城市住宅小区多部门协同治理,推广省物业管理监管平台,开展物业维修资金增值收益使用改革。印发园林城市(县城)管理办法及标准,新增3个省级园林县城。修订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评选办法,制定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开展城市绿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城镇“厕位”“车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5.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新突破。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向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赋权11项事项。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三化”和“四减”,政务服务事项压缩时限76.77%,网办深度达87.60%。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达100%,未发生进京非访、重大群体性事件。扫黑除恶工作顺利通过了全国扫黑办督导组督导检查。二是推进企业资质改革。实施建筑企业证照分离和资质审批改革,取消造价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暂定级企业资质,勘察设计、监理企业丙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和监理企业乙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6月。

  6.全面从严治党得到新加强。一是抓好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等,大力开展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装电梯、红色物业、管道燃气下乡试点等10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我厅党建论文荣获全省征文三等奖,《最后一公里的“十二时辰”》视频作为全国住建系统和湖南省唯一代表入围全国“新时代机关基层党建新成就”短视频“十佳作品奖”。二是强化党建引领。从党风廉政建设入手,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等突出环境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在四个县市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推进“基层党建+”试点,引导在老旧小区改造、垃圾分类、物业、城管综合执法网格化等工作中发动群众共建共享。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本次绩效自评,发现我厅在固定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预算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一是目前厅机关固定资产存在账实不符情况,主要系以前年度遗留问题,如厅办公楼由于建设费用从厅机关行政账及特设户中均有支付,办公楼入账固定资产时仅计入厅机关支付的金额部分,剩余部分计入特殊户固定资产。二是2021年部分采购商品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未计入固定资产,如厅信息中心部分信息化建设项目,涉及较大金额的硬件设备购置,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以上问题为会计对遗留事项不清楚和对固定资产入账相关政策不熟悉造成。

  (二)合同审批程序有待规范

  经自查,我厅部分合同审批手续存在欠缺,存在合同签订日期早于审批日期,合同履行早于合同签订日期的情况。以上问题主要是对合同的管理欠规范。

  (三)基本支出存在较多结余

  2021年度基本支出期初结余40.62万元,期末结余988.68万元,结余金额偏高,主要系部分人员经费指标未使用完毕,财政资金未能得到有效利用。以上问题的产生主要是预算编制欠合理,年初未充分考虑到年中追加预算经费的情况。

  (四)财务管理有待提高

  经自查,我厅财务处理存在附件及审批手续不齐全、入账科目不准确、劳务费未代扣个税等情况。目前我厅财务处理工作已移交至后勤服务中心,造成上述现象一是由于财务人员审核不严,未能及时发现附件遗漏或科目错误;二是由于部分业务处室的配合程度不高,未能及时提交审核发现的附件缺项。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规范实物资产管理

  进一步规范实物资产的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信息,确保资产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能正确、全面的反映实物资产情况;拟对以前年度账务开展清理,对未登记固定资产进行补充登记及相应账务处理。

  (二)严格事前审批制度

  加强采购管理及合同审批管理,服务及货物采购严格按照相关采购及合同审批程序执行,确保采购过程及合同签订过程不存在风险瑕疵。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

  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资金的使用范围,界定清楚财政资金使用边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压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提高预算完成率。

  (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厅机关要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财务人员应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和了解现行财经政策,加强财务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一律退回,同时应对全厅干部开展财务知识学习,共同提高我厅财务管理水平。

  七、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厅将根据自评结果进一步规范管理,针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改善管理。同时,将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限内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原文链接:http://zjt.hunan.gov.cn/zjt/xxgk/xinxigongkaimulu/czxx/czyjs/202209/t20220905_2860587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房保障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住房保障调查网 zfbzd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54891号-60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