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住房保障调查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12-14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航空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和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落实《2022年河南省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2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此项活动置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置于统筹发展与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大局中思考和谋划。要结合作风能力建设年各项要求,切实提高抓消防安全的作风能力,要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确保各项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二、聚焦主业,强抓重点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吸取平顶山10.19火灾事故教训,着眼可能影响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发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内的基层力量,针对在建工地等重点区域、城镇燃气等重点监管对象、建筑行业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物业合同约定的管理责任,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和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本领域内的消防安全能力水平,持续推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高质量发展。

  三、紧抓契机,协同提升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为主体开展各项活动。要主动联合消防救援机构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工地等活动,做好“消地结合”大宣传活动。要督促指导燃气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和居民楼院,粘贴消防安全标语,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安全用气常识。

  四、注重宣传,提升形象

  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住建局、城管局、住房管理中心等),要利用自身优势,利用各类建筑公共视频、公共交通工具、LED幕墙等持续播放消防宣传视频、标语等。主动联系主流媒体,以及运用新媒体、开设专题网页或专版专栏,常态化发布安全常识。要积极宣传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在全系统营造抓安全、重消防的浓厚氛围。

  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12月5日前将119消防宣传月工作总结(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上报厅防火安全专委会办公室(城市与建筑设计处)。

  联系人:马鑫峰

  电 话:0371-66069922

  邮 箱:hnskzb@163.com

  

  2022年11月3日


原文链接:http://hnjs.henan.gov.cn/2022/11-07/263550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房保障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住房保障调查网 zfbzd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54891号-60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