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2023年度综合运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遴选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编外聘用人员支出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黄老师,010-55598336
二、服务内容:
(一) 劳务派遣人员的筛选与派遣
供应商具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以及员工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对相关法规、政策及人力资源行业发展趋势的准确把握能力。确保为本项目提供优质的服务,根据采购人管理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筛选与派遣工作,派遣人员最好具备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类似业绩经验。
派遣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办公区服务保障辅助性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5)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岗位及服务内容:
收发服务岗1人:辅助做好报刊杂志、信函收发、年度报刊征订等事务性工作。
文印服务岗1人:辅助机关文件复印工作、办公用纸领用。
司机服务岗1人:机关公务车司机。
辅助管理岗2人:主要从事机关事务和资产管理的辅助性工作。主要包括:
a.辅助做好办公区会议、保洁、餐饮、安保等工作的沟通协调;
b.辅助做好办公楼节能降耗、通信(含IP电话)、电话联络表制作、文件回收销毁、公用布草洗涤、垃圾分类、控烟等工作;
c.其他辅助性工作。
信息公开岗2人:辅助接待信息公开窗口受理等相关工作。
信访接待岗1人:辅助接待群众来访。
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 :
(1)信息档案。供应商须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对派遣人员进行管理,建立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在供应商单位缴纳五险的社保证明、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以备查验。
(2)为采购人提供有关劳动人事政策的咨询和相关业务办理的上门服务,为派遣人员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本市城镇职工)、相关证件办理、出具证明等相关服务,同时负责审查派遣人员劳动关系、档案、社会保险情况等事宜,以及人事档案、党工团组织管理和关系的转接、存放和管理。
劳务派遣人员费用支付:
供应商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向劳务派遣人员定期发放派遣人员工资,社保、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的代扣代缴,以及办理派遣人员相关保险的申报、申领、理赔以及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
派遣人员培训:
为使劳务派遣人员做好采购人安排的各项劳务工作,并根据自身规章制度对派遣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在职培训,并协助采购人做好派遣人员的业务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教育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其他涉密信息。
突发事件的处理:
对于无法胜任服务工作的派遣人员,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提出要求后 5 个工作日内进行新的人员的配备、培训和上岗,直到服务符合采购人的业务要求。对于在岗工作期间发生的因工负伤及其他受损事故,及时为其办理工伤申请、认定、鉴定、赔付手续及医疗费用等报销及赔付手续。对于派遣人员在服务岗位与相关人员发生争执与纠纷等事件,供应商负责进行调解,并承担相关法律诉讼;
与采购人的沟通与协调:
供应商应委派一名有能力和与本项目类似经验的项目负责人,在做好劳务派遣的各项工作的同时,定期与采购人进行沟通,了解采购人的需求和对派遣人员的要求,不断提高派遣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服务承诺:
为做好本项目劳务人员派遣工作,供应商对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应及时响应,做出相关的各项服务承诺。
其他增值服务: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各项服务内容及要求,及自身从事多年劳务派遣服务的经验,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提供有利于本项目的增值服务。
三、服务期限:2023年度。
预算金额:大写:捌拾捌万叁仟肆佰壹拾陆元整;小写:883416元。(其中派遣服务费9600元整,派遣人员工资873816元整。)
四、申请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申报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附件1)。
(二)应答一览表(附件2)。
(三)申报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交“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五)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
(六)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文件。
(八)业绩(成果)证明文件。
(九)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十)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十一)本公司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十二)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附件4)。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3年1月3日17:00前,将报送材料纸质版密封后,加盖公章(4份)送达至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档案袋上请注明项目名称、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申报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申报无效,因此造成我单位工作损失的,我单位将视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
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
邮政编码:101160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10-55598336,15201417907
附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关于编外聘用人员支出项目公开遴选派遣服务公司的通知的附件.docx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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