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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关于编外聘用人员支出项目公开遴选派遣服务公司的中选结果公示

时间:2023-01-17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我单位于2023年1月9日进行了编外聘用人员支出项目的派遣服务公司遴选,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编外聘用人员支出项目

  项目类别

  派遣服务

  项目所在辖区(北京市区)

  市辖区

  采购人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

  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

  010-55598336

  项目内容

  (一) 劳务派遣人员的筛选与派遣

  供应商具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以及员工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对相关法规、政策及人力资源行业发展趋势的准确把握能力。确保为本项目提供优质的服务,根据采购人管理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筛选与派遣工作,派遣人员最好具备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类似业绩经验。

  派遣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办公区服务保障辅助性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5)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岗位及服务内容:

  收发服务岗1人:辅助做好报刊杂志、信函收发、年度报刊征订等事务性工作。

  文印服务岗1人:辅助机关文件复印工作、办公用纸领用。

  司机服务岗1人:机关公务车司机。

  辅助管理岗2人:主要从事机关事务和资产管理的辅助性工作。主要包括:

  a.辅助做好办公区会议、保洁、餐饮、安保等工作的沟通协调;

  b.辅助做好办公楼节能降耗、通信(含IP电话)、电话联络表制作、文件回收销毁、公用布草洗涤、垃圾分类、控烟等工作;

  c.其他辅助性工作。

  信息公开岗2人:辅助接待信息公开窗口受理等相关工作。

  信访接待岗1人:辅助接待群众来访。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 :

  (1)信息档案。供应商须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对派遣人员进行管理,建立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在供应商单位缴纳五险的社保证明、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以备查验。

  (2)为采购人提供有关劳动人事政策的咨询和相关业务办理的上门服务,为派遣人员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本市城镇职工)、相关证件办理、出具证明等相关服务,同时负责审查派遣人员劳动关系、档案、社会保险情况等事宜,以及人事档案、党工团组织管理和关系的转接、存放和管理。

  (三)劳务派遣人员费用支付:

  供应商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向劳务派遣人员定期发放派遣人员工资,社保、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的代扣代缴,以及办理派遣人员相关保险的申报、申领、理赔以及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

  (四)派遣人员培训:

  为使劳务派遣人员做好采购人安排的各项劳务工作,并根据自身规章制度对派遣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在职培训,并协助采购人做好派遣人员的业务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教育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其他涉密信息。

  (五)突发事件的处理:

  对于无法胜任服务工作的派遣人员,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提出要求后 5 个工作日内进行新的人员的配备、培训和上岗,直到服务符合采购人的业务要求。对于在岗工作期间发生的因工负伤及其他受损事故,及时为其办理工伤申请、认定、鉴定、赔付手续及医疗费用等报销及赔付手续。对于派遣人员在服务岗位与相关人员发生争执与纠纷等事件,供应商负责进行调解,并承担相关法律诉讼;

  (六)与采购人的沟通与协调:

  供应商应委派一名有能力和与本项目类似经验的项目负责人,在做好劳务派遣的各项工作的同时,定期与采购人进行沟通,了解采购人的需求和对派遣人员的要求,不断提高派遣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七)服务承诺:

  为做好本项目劳务人员派遣工作,供应商对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应及时响应,做出相关的各项服务承诺。

  (八)其他增值服务: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各项服务内容及要求,及自身从事多年劳务派遣服务的经验,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提供有利于本项目的增值服务。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88.3416

  采购方式

  遴选

  服务时限

  合同签订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中选时间

  2023年1月9日

  中选金额(万元)

  88.3416

  情况说明

  无

  中选机构

  北京京才人才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中选结果公告公示期

  5工作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

  2023年1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zjw.beijing.gov.cn/bjjs/xxgk/zwdt/326016275/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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