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住房保障调查网!!

当前位置:首页 > 住房保障法制

大家谈 | 任宏华:聚焦主责主业 提升服务水平 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再上新台阶

时间:2023-02-15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我为住建添光彩 局长(书记)处长大家谈之——

  

  聚焦主责主业 提升服务水平

  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再上新台阶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任宏华

  

  2022年,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房住不炒”目标定位,着力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稳定房地产市场方面的作用,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聚焦主责主业,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立足大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实施阶段性支持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研究出台《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允许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正常提取和申请贷款不受影响;将市区和其他县(市)开户的职工每户每年租房提取额度分别提高至1.8万元、1.2万元;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为企业、职工纾困解难贡献住房公积金力量。2022年,缓缴企业1家,涉及职工182人,缓缴金额78.72万元;不做逾期处理59人。二是优化使用政策。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提请管委会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延长缴存职工购房后申请提取账户余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调整至单人50万元、夫妻双方70万元,取消“商转公”贷款受益范围限制,调整贷款额度计算系数取值规则。

  (二)惠及民生,全方位多途径推进缴存扩面。一是规范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提请管委会出台《商丘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等问题进行规范,将更多新就业形态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二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多渠道宣传政策,引导非公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实现缴存单位数、缴存职工数稳步增长。三是倡导服务型执法。全年共立案9起,通过沟通协商,所涉及单位均第一时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补缴欠缴住房公积金,共补缴20.88万元,促建人数94人。

  (三)规范运作,确保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一是加强对受托银行考核。每月对各受托银行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资金调配和转存定期存款金额,使资金存储有依据。二是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时刻关注利率执行情况,保证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利率上浮到位。2022年实现增值收益2.1亿元,同比增长14.8%;可上缴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和管理费用2.01亿元,同比增长22.2%。三是6月30日为缴存职工结算存储利息2亿元,同比增长17.08%,所结利息全部划入职工个人账户。

  二、聚焦规范管理,资金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健全制度,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贷款管理。提请管委会出台《关于修订<商丘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对贷款对象、条件和种类、贷款额度、贷款程序、申报材料、贷款担保、贷后管理等进行明确。二是规范合作楼盘管理。修订完善《楼盘合作管理办法》,明确楼盘合作条件、要件、程序、后期管理等,把好防范资金风险“第一关”。坚持材料审核和实地检查相结合,定期对合作楼盘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规范统计工作。制定《统计信息报送审核办法》,完善业务报表审核流程,确保统计信息规范。

  (二)防范风险,不断提高管理效能。一是加强政策跟踪问效。做好业务政策跟踪分析,深入管理部了解业务政策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完善业务政策。二是排查业务风险。借助住房城乡建设部电子稽查工具,每月开展电子稽查,对稽查出的问题数据进行排查整改,保证各项政策严格执行。同时采取系统查阅和信息共享、网上核实等方式,对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稽核,主动发现问题,督促抓好整改,有效防范风险。三是化解矛盾问题。深入开展平安公积金创建,每季度开展楼盘、资金、安全生产等风险排查,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加大信访、投诉等转办件办理力度,及时回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群众留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三)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坚持依法科学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政策出台前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开展风险评估,做好合法性审查。二是规范执法程序。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着力提高执法水平。落实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柔性执法。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坚持“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积极开展线上法治宣传,深入企业现场普法,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成效。

  三、聚焦提升服务,营商环境得到持续优化

  (一)实现公积金+房产抵押“一站式”办理。贯彻落实《商丘市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市直管理部设立“公积金抵押”窗口,贷款职工签订借款合同后,可现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无需再“绕远”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共办理“公积金贷款+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967笔。

  (二)强化信息支撑。积极推进电子身份证应用,拓展电子身份证应用事项,目前共有27项业务可使用电子身份证办理。完成“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对接工作,共通过“小程序”办结转移业务3920笔5059万元。提前实现住房公积金汇缴、住房公积金补缴、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等3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通过“两地联办”方式办理购房提取业务144笔,代收代办381笔。新增单位补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2项全程网办业务,2022年12月网上办结率达到99%。

  (三)全力推进营商环境攻坚。落实2022年度营商环境攻坚任务目标责任分工要求,对11项住房公积金营商环境攻坚任务责任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加压推进,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积极配合市税务局、市大数据局完成2021年度河南省营商评价填报工作。

  四、聚焦党建引领,住房公积金全面发展根基更加牢固

  (一)强化思想引领。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中心内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第一议题制度,用好“学习强国”“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中心“学习强国”学习平均积分、活跃度在全市115家单位中常年排在前两名,被评为市直“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优秀学习团体。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新闻外宣三审制度,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安全。

  (二)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和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深入开展“五星”党支部创建工作,积极打造基层党建示范点,在各服务窗口设立党员先锋岗,引导党员亮身份、践承诺。坚持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工会、妇委会、共青团作用,广泛开展健步走、读书交流、健康教育知识讲座等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

  (三)加强组织建设。一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共召开38次党组会对人事任免、大额资金支出、重要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集体研究。二是贯彻落实请示报告制度。2022年,就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问题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请示报告,就修订《商丘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等重大问题向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进行了请示报告。三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严格组织程序,切实把好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程序步骤关。

  (四)争创节约型机关。一是强化制度约束。制定下发《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管理办法》,明确了责任划分、招标采购、出差、接待、公车管理、会议、培训等管理。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制作安装“节约用水、随手关灯、空调建议温度”等提示标牌,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节约习惯。制定《节水宣传周方案》,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方式,组织开展节水宣传。三是加大检查力度。将节约型机关创建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不定时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建设清廉公积金。一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制定下发《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廉政风险防控指引》,厘清权责边界,约束职工行为。二是强化廉政教育。转发上级典型问题通报56例,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1次,开展重要时间节点警示教育13次,引导干部职工提高廉政意识。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定期开展廉政谈话,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三是狠抓能力作风提升。制定《能力作风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时间要求。建立《能力作风建设攻坚台账》,将33项重点工作扩充至65项,实行“一套台账”管理。

  2023年,中心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和部署,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一是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五星”支部创建,增强党建工作实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深做实干部职工思想工作。构建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加强廉政教育,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二是扩大制度覆盖范围。贯彻落实省市要求,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12329等渠道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引导非公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大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力度,努力实现企业“主动建”“主动缴”。三是发挥制度保障作用。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优先保障首套房需求,兼顾改善型住房需求。推进组合贷款、“商转公”业务稳步实施,减轻职工购房压力。适时调整贷款政策,更好得体现公平性。四是提升服务满意度。依托数据共享,推动业务线上、线下融合办理,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依托豫事办、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一步丰富拓展网上业务。强化职工业务技能培训和考核比武,持续提升服务本领。常态化开展服务质量监测评估,提升服务质量。五是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内审制度,优化岗位分工制约机制。严把业务受理、审核关,杜绝骗提、骗贷行为。做好逾期贷款催收,严控贷款逾期率。实行档案电子化存放。做好沉淀资金调拨、转存、兑付。加大内审、电子稽核力度,防范运营风险。


原文链接:http://hnjs.henan.gov.cn/2023/02-08/268566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房保障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住房保障调查网 zfbzd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54891号-60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