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出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有关要求、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并表示,将对施工现场尤其是重点项目开展排查整治,以全面护航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近年来,随着一大批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大量增加的同时,建筑工地火灾隐患也在激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因违章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缺乏、临时建筑防火性能偏低、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施工现场火灾多发,不仅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会影响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有关要求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按要求组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责任,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应急预案演练等制度,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同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严禁吸烟,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应设置防火警示标识,施工现场管理方应定期清理可燃杂物,严防火灾发生。施工单位应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材料存放仓库防火管理,严格落实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分类存储和安全使用管理。
此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房屋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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