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法治住建”建设,切实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6月13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举办民法典专题法治讲座,集中收听收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律顾问、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教授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专题辅导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以来,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保障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坚持在民法典的制度框架下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国家重要的基本法律。民法典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有着密切关系,持续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任重大。一要加强与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法规制度设计,要以民法典为基础,与民法典相衔接,特别是在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时,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论证。同时,持续推进清理同民法典规定不一致的有关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止过时的、与民法典规定不符的规范性文件。二要坚持以民法典为准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活动,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依据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和相关规定,扎实开展合法性审核工作,确保作出的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妥善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三要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切实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把民法典普法宣传融入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实践全过程,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供稿: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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