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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城管专栏|娄底凝聚执法协作合力 打通城市管理难点堵点

时间:2023-06-29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前言: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巩固深化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宣传,住建部建筑杂志社《城乡建设》(半月刊)特开辟“人民城管”专栏,全方位展示人民城管增强法治意识、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执法行为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宣传各地典型经验做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城市治理新格局。

  

  2022年,在娄底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市城管系统着力转变方式、创新服务、提升质量、彰显特色,城管工作成效明显、亮点纷呈。

  去年以来,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明显改观;解决违法建设、违规户外广告等城市管理顽疾,实现了“娄底第一爆”旺角大厦D级危房拆除,城市运行更加安全有序;联合其他六部门出台《娄底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作办法》,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效能,为人民群众打造一个日益安全、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

  8月19日10时18分,随着“砰砰砰”的几声巨响,位于娄星区涟滨街的D级危房旺角大厦成功被爆破拆除。该大厦高度28.4米,建筑面积11533.04平方米,自2013年以来,陆续出现墙面瓷砖及四楼以上部分墙体开裂的情况,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此次爆破拆除行动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娄星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实施。拆除过程中,通过各部门通力协作,既让距离旺角大厦仅五米之遥的文化遗产“望湘门”安然无恙,又确保了周边居民生活和商业运营迅速恢复正常。

  

  拆违控违方面,经娄底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市资规局等多部门对百弘学府城15户违法建设实施集中拆除,共拆除违规搭建的玻璃阳光房、楼顶花园等1093平方米;对娄底市娄星区白塘路、新星南路周边的多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共拆除违法建设22处874平方米。局执法支队联合长青街道办事处共同行动,对华达老旧小区违章建筑开展拆除行动,共拆除涉及30栋房屋的违建94处1782.32平方米;对娄星区政府院内涉及8栋房屋的违建15处280平方米进行了拆除,有效助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聚焦楼顶广告整治守护市民头顶安全

  2023年4月18日,位于娄星南路大科社区移民街南侧面积为280平方米的楼顶户外广告顺利拆除,至此,娄底市中心城区最后一块楼顶违规大型广告落地,标志着该市楼顶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圆满收官。

  

  长期以来,娄底中心城区楼顶广告不仅破坏城市“天际线”,影响市容市貌,而且普遍设施老化,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净化城市空间,消除安全隐患,2022年以来,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持续对中心城区楼顶违法广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由于历史原因,娄底市大量楼顶广告已存在一二十年之久,最高峰时楼顶广告的数量达到上百块。2022年初,娄底市城管执法局紧盯这一重点难点工作,开展了详尽细致的摸底调查,精准核实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楼顶广告的房屋产权人信息,建立起详细台账。通过反复分析研判,对每一处楼顶广告都制定了针对性的拆除方案,确保整治工作“任务量化、责任明确、科学合理、安全具体”。

  为确保拆除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娄底市城管执法局坚持下好宣传宣教“先手棋”,发放相关宣传资料2000余份,开展点对点走访交流500余次,下达拆除通知书40余份。按照“宣传在先、服务在先、告知在先”的工作原则,市城管执法局广告执法大队与户外广告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事先向责任单位、建筑物产权人、小区物业、广告商等讲法律、讲政策、分析形势,反复做好宣传和沟通,争取到了绝大多数单位、企业、商家、广告商和广大群众对楼顶广告整治的理解和支持。

  

  按照“鼓励自拆、支持助拆、依法强拆”的原则,本轮整治工作中共有20余块楼顶广告自行拆除到位,自拆面积达6000余平方米。对于愿意拆除但不具备拆除条件或确有特殊原因无法自行拆除的责任单位,由娄底市城管执法局予以支持助拆。经统计,共助拆50余块楼顶广告,助拆面积达到近2万平方米。由于前期工作到位,所有77块楼顶广告全部通过自拆和助拆的形式拆除到位,避免了发生强拆,既达到了整治效果,又确保和谐拆除。拆除现场,执法人员时刻坚守警戒,及时劝离过往行人,防止坠物风险;拆除队伍严格规范作业,广告拆除后及时分割清运,77块楼顶广告拆除现场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在开展楼顶广告整治工作中,娄底市城管执法局积极推行“721”工作法,坚持将服务理念贯穿于执法工作全过程,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综合施策啃“硬骨头”。其中,春园步行街、老九龙在长青街、氐星路分别设有6处和4处大型楼顶广告,该两处地方地处中心城区的核心商圈,楼顶广告商业价值高,涉及商户多,甚至还有涉外企业,同时周边人流量大,现场拆除的施工难度极高。面对重点难点,市城管执法局主要领导连续数日调度、协调到凌晨;市城管执法支队与广告中心各级负责人坚守现场,为广告经营商提出多项合理性建议,最终赢得了各方理解和支持;执法人员迎难而上、连续作战,实行24小时轮班,确保10块楼顶广告牌顺利拆除。

  管理执法“一盘棋”部门协作聚合力

  为提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效能,建立健全行政处罚与行政管理衔接机制,2023年4月21日,娄底市城管局联合娄底市公安局、娄底市住建局等七部门联合发文形式制定《娄底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作办法》(以下简称“协作办法”)。

  《协作办法》共七章,具体分为总则、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司法衔接、联席会议、监督责任。其中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制定目的及各部门职责内容。第二章部门协作,强调了职能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案件线索,应及时按程序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的要求,并且规定了案件线索移送主体、时限、资料及反馈等事项。第三章信息共享,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应当建立联络制度,加强相互间的业务培训交流。第四章司法衔接,强调了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建立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明确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机关和法院建立信息共享、案情互通、案件移送等制度。第五章联席会议,明确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明确了联席会议主要职责。第六章监督责任,明确了将共同协作纳入考核,对不履行执法协作职责的将予以处理,强调了协作责任的执纪问责。第七章附则,明确了《协作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4月25日,在《协作办法》的框架下,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市城管执法支队举办了一次执法协作会议。会议明确,指派专人衔接,娄底市城管执法支队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紧急情况下需要获得违停车主信息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二大队当日值班室负责支持提供;市城管执法支队查处人行道违停车辆,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予以支持,并根据违停车牌提供车主相关信息;市城管执法支队在查处渣土车洒落案件时,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技科予以支持并查阅相关监控视频等。

  业内人士指出,《协作办法》的出台和落地实施使得行业监管部门、行政处罚部门进一步发挥好独立行业监管的职责和行政处罚的职责,厘清了管理与执法的职能边界,建立了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和互助机制,有效防止了部门间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为娄底市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同时,通过建立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和研究各成员单位履行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动协作等情况,并将其纳入考核,促使部门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城管执法效能不断提升。

  

  


原文链接:http://zjt.hunan.gov.cn/zjt/gzdt/dfdt/202306/t20230626_29384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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