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房产,以及房贷、车贷等债务已经成为了离婚时的新情况、新问题,然而,早期施行《婚姻法》中并没有明确解释。因此,在2020年5月,《民法典》正式表决通过,对婚姻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完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指的是夫妻结婚后正常工作劳动所产生的的收入。对于家庭来说,夫妻双方的工资收入水平肯定会存在差异,而其中还会因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以及家庭劳务等承担过多义务,例如,妻子一方会因为怀孕导致工作难以为继收入减少。因此,在夫妻双方结婚后,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用于买房,房子就归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按均等分割。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指的是夫妻一方利用共同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应解释,一方利用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进行投资活动所获得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例如,夫妻中一方用婚前个人存款在婚后买了一套100万元的房子,在2年后离婚时房子上涨至200万元,那么上涨的100万元则视为投资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参与分割,而住房款则视为购房人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产生于父母与子女之间。例如,夫妻一方的父母为了子女结婚需要,购置了一套婚房赠与给夫妻双方,那么这一套住房则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房产,参与离婚分割。值得强调的是,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中,明确指出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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