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育和发展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功能,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河南省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公布《关于提高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额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高郑州市租房群众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
《通知》包含两方面:首先,郑州市住房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力度,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便捷服务。相关部门对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房屋租赁网签备案数据的,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纸质房屋租赁合同,切实减轻当事人负担。
此外,郑州市公积金管理机构(部门)对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且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允许承租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
另外,《通知》要求,住房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力度,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便捷服务。相关部门对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房屋租赁网签备案数据的,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纸质房屋租赁合同,切实减轻当事人负担。
目前,郑州租赁市场网签备案率较低,导致政府部门对中介、房东、承租人监管困难,纠纷频发。“新的政策可以很好地引导承租人进行网签备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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