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要求,7月25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召开“已交房未消防验收项目”消防验收三年攻坚推进会,对6月25日联合印发的《“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项目”消防验收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进行政策解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汉利,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常委、总工程师吴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事关建设工程本质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事关长远。各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担当作为,树牢消防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深化消防领域“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解决全省“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项目”问题集中整治。
会议要求,各级消防救援部门要把1998年9月1日至2019年4月23日期间,原公安消防部门办理的消防审验事项、消防审验违法行为处罚信息移交给住建部门;同时在日常监管中,及时掌握本辖区已交楼未验收项目的建设工程,做到发现即共享推送给当地住建部门。住建部门要督促责任单位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整改验收,指导建设单位补办手续,加快消除城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住建部门、消防救援部门要目标一致,同向发力,实现精准监管和有效监管,共同提升建设工程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会议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同消防救援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完善信息互通、定期研判、联合执法、风险预警等长效机制。消防验收事项办理要以法律法规为底线,既不擅自附加办事条件,也不降低办理标准,严格办事程序,依法依规推动。要做好政策宣讲,跟进工作措施,推动建设或业主单位主动申报消防验收。积极推动当地政府落实属地责任,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责任,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履行好主体责任。对情况复杂、问题成因久远的项目,要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协调推动解决。
会议以视频形式进行。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住建部门消防审验工作负责同志;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负责同志在各分会场参会。(厅消防处供稿)
责任编辑/何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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