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满足群众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需求,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依据住建部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通知要求,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实现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3项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即日起,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时,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申领“电子码”,以统一的“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扫码后完成对缴存人相关信息查阅、使用,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不断增强办事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与原有纸质证明及出具方式并行使用、同时有效,过渡期1年。2024年8月起,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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