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住建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行为,使行业监管部门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保障建设工程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区住建厅印发《西藏自治区依法限制建设工程企业市场经营行为情形目录清单》《西藏自治区依法限制工程建设领域执业人员从业行为情形目录清单》,明确各级住建监管部门在限制企业和从业人员时,必须履行的行政处罚法定程序和公示制度,建立处罚档案,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明确“两个清单”所列情形外,不得随意限制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
同时,结合当前信息化监管工作开展特点,起草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冻结管理规定(试行)》,从制度层面对限制市场主体行为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部门在信息化平台实施限制市场主体行为的程序和相关要求。对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冻结和解冻功能设置做出调整优化,避免出现监管部门限制行为随意或程序不规范情况,从源头规范限制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行政行为。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房保障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住房保障调查网 zfbz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