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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出台干部荣誉退休制度实施规定

时间:2023-08-22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厅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健全完善退休干部教育管理机制、规范干部退休工作,切实增强广大退休干部的政治荣誉感、组织归属感和生活幸福感。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制定出台《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荣誉退休制度实施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规定》明确,适用范围为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新退休人员,并从开展谈心谈话、举办荣誉退休仪式、转接组织关系、做好服务对接、进行廉政提醒、引导发挥作用、丰富文化生活七个方面,对做好干部荣誉退休工作作出明确规定、提出具体要求。
《规定》要求,干部退休前,要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沟通感情、鼓励激励,引导新退休干部调整心态,适应角色转换,确保思想稳定;要结合实际举办荣誉退休仪式,召开座谈交流会、分享工作经历、赠送纪念品、集体合影留念等形式,致敬奋斗历程、弘扬进取精神;要及时办理退休转接相关手续,建立服务台账,健全长效跟踪服务机制;要做好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关怀帮扶有关规定,持续做好退休后服务保障;要加强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引领与党纪法规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要有序有效组织退休党员干部发挥好优势作用。根据老同志特长专长,引导退休干部发挥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继续为全省住建事业发展聚力献策。要引导退休干部参加各类涉老团体,组织开展健康向上、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体活动,不断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规定》的出台,对加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推进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有利于帮助退休干部完成角色转换,实现在岗工作和退休生活的有机衔接,不断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正能量,用实际行动彰显新时代退休干部的担当作为和时代风采。

  


原文链接:http://zjt.qinghai.gov.cn/html/6/53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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