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青海省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按照“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总体目标,全面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累计实施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8.93万套,全省170多万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5年来,青海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规范公租房准入、分配、运营管理,全力解决城镇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新增分配公共租赁住房4.82万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6.64万户,全省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得到有效保障,城镇困难群体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同时,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千方百计增加住房供应,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全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9.4平方米,户均拥有住宅1.2套,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70%以上,城镇居民住房品质和居住环境大幅提升,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初步构建。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2.03 王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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