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是保护国家和个人隐私安全的重要举措,对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牢固树立“短期保密靠管理、长期保密靠制度”的理念,坚持定期组织涉密人员认真学习保密制度、严密防范网络泄密,不断提高严守秘密的意识,并于近日围绕涉密人员、秘密载体、定密管理等方面集中制定了厅保密管理“三项制度”。
为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从严从实抓好涉密人员分类确定、资格审查、日常管理等工作,加强国家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规范定密行为,加强源头管控,杜绝泄密隐患,夯实保密工作基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制定了《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机关涉密人员管理制度》《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和《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定密管理制度》三项保密制度,通过完善制度措施使全厅保密工作得到切实加强,使全体党员干部将安全保密要求自觉落实到行动上、贯彻到工作中,努力提高保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此次制定的《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机关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对涉密人员分类和等级进行了界定,落实了相关保密责任,强调了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对涉密人员的流动管理进行了规范。《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涉密载体的范围,对复制涉密载体的几种情形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严禁复制的涉密载体级别,能够复制的涉密载体的办理程序和办理要求。《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定密管理制度》对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的全流程进行了规范,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机关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等三项保密制度规定经厅第14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于8月24日印发执行。三项保密制度的印发执行,将最大程度杜绝违规处置涉密文件,违规拍摄、存储涉密文件,保密责任缺位等问题发生。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保密工作的能力,把从严落实保密法规制度作为重点,持续抓、反复抓、从严抓,紧盯重点加强管控,严抓保密规定执行,确保各项工作置于保密法规制度的约束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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