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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管理局、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形成城市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现就2020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2020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时间为5月10日至16日,主题为“养成节水好习惯,树立绿色新风尚”。

  二、活动及宣传重点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节约用水)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行政区域内城市围绕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面广的宣传活动。

  (一)开展节水在社区宣传活动。结合绿色社区创建,在城市社区、街道开展节水宣传,通过电子媒体宣传、张贴标语和宣传画、发放节水手册等方式,推广节水措施,培养良好用水习惯,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倡导节约每一滴水,消除水龙头上的浪费,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宣传展示近年来海绵城市建设、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面的工作成效,组织居民参观房前屋后的雨水花园、植草沟、绿色屋顶等设施,让群众亲水、近水、惜水。

  (二)开展节水在公共建筑宣传活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商场、写字楼等公共建筑,开展节水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和用水习惯等方面的宣传,推广节水型器具和雨水利用、水循环利用等方面的技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节约用水)主管部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创建节水型公共建筑。

  (三)开展节水在校园宣传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通过讲述身边的节水小故事、上一堂节水课、参观节水设施、亲身体验节水小技巧等方式,提高中小学生节水意识,带动家庭节约用水。

  (四)开展节水在企业宣传活动。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面向公众开放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市政设施,让群众了解水在城市中的循环、净化过程。在用水量较大或排污量较大的工业企业及服务企业,宣传推广低耗水、循环用水等方面节水技术、设备、设施和管理经验,提高用水效率。搭建宣传交流平台,交流节水经验及技术。

  三、加强组织领导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节约用水)主管部门要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2020年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督促指导行政区域内城市按照“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的要求,在全社会树立节约用水就是保护生态的意识,营造全民节水、惜水、亲水的良好气氛,使节约用水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各类新兴媒体,创新宣传方式;建立健全节约用水宣传的长效机制,推动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应加强疫情防控,选择适宜途径和方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避免人群聚集。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节约用水)主管部门要以2020年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为契机,进一步督促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完善节水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节约用水)主管部门组织行政区域区内城市总结城市节约用水典型经验,及时制作宣传视频和宣传图片,并将相关材料汇总后于2020年5月23日前报送我部城市建设司,我部将以适当方式宣传推广。

  联 系 人:城市建设司 张志果 牛璋彬

  联系方式:010-58933543,58934465(传真)

  附件:2020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口号(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0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口号(参考)

 

  1.养成节水好习惯,树立绿色新风尚

  2. 让节水成为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

  3. 培养节水习惯,珍惜水资源

  4. 改变不良用水习惯,推动节约集约用水

  5. 取之有度,用之有节

  6. 坚持人水和谐,建设生态文明

  7. 节水优先,综合利用

  8. 节水,让生态更美好

  9. 治水要有系统思维,节水要成自觉行动

  10. 量水而行,节水为重

  11. 建设节水型城市,保护节约水资源

  12. 越是节约水资源,越拥有美好家园

  13. 节水优先新常态,海绵城市护生态

  14. 加强雨水综合利用,提高城市防涝能力

  15. 建海绵城市,兴生态节水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其它节水宣传口号。

 抄送:国家节水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有关城市节水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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