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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工作提示 ( 2023-10-01 )

时间:2023-10-14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为加强农村自建房施工安全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就加强各涉农区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压实属地责任,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各涉农区要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等部门指导下,压实镇(乡)、村属地责任,依法依规强化对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农村房屋拆除、建设等施工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备案和信息报送制度,坚决杜绝未经施工许可备案,以及无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和个人设计、施工等行为,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导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涉农区要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督促指导各镇(乡)、村加强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防范,加强动态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在隐患没有彻底消除前,坚决不许用于居住和经营,坚决做到“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建立问题响应机制,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强化信息报送,确保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应急处置,坚决扛起保安全的政治责任,确保“双节”平稳安全。

  三、补齐工作短板,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涉农区要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考核验收工作,加快完善农村隐患房屋“一户一档”信息化工作台账。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整治销项标准,进一步对存量房屋数据进行全面检视分析,及时整改数据质量不准、工作要求不严、整治效果不实的问题。围绕防范增量风险,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房屋日常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农村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等工作,落实全覆盖、全过程管理,加快构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原文链接:https://zjw.sh.gov.cn/gzdt/20231007/85f5d16d99fe442a88380402889c452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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