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修订的《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经审议通过。
记者了解到,本次新修订的条例在健全燃气管理制度、推动燃气事业发展与建设、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强化燃气设施保护与应急处置等方面都进行了完善,进一步提升全省基本公共服务的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条例要求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气,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管理,加强对燃气使用安全的服务、指导、督促和技术保障。
条例突出燃气领域信息化建设,明确要求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推进燃气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燃气安全管理服务平台。鼓励燃气经营者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经营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条例同时明确燃气经营者要建立燃气设施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建设单位要保证燃气工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针对设备设施老旧容易引发燃气事故的问题,明确燃气经营者应当推进燃气管道、场站等设施的更新改造,燃气用户应当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和配件。同时,在燃气使用中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多种禁止行为。(作者 刘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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