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建建字〔2023〕3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近期咨询情况,现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资质)延续相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一、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资质延续的相关事宜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请登录贵州政务网审批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选择“报部企业资质核查意见”业务,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请扫描件(具体格式见附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扫描件。我厅按程序核查相关情况后,在系统填写核查意见;经我厅核查同意的,出具《企业资质核查意见》,并发送至企业填报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由企业在申请中填报)。
(一)我厅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期间,审批的资质升级、增项、新办、重组分立、吸收合并、跨省变更、企业改制业务核准的资质。
(二)资质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在我厅办理过变更业务后,我厅在证书变更页打印变更信息并加盖厅章的企业。
(三)资质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在我厅办理过变更业务后,换发为资质证书资质栏(非变更页)核准机关为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企业。
二、申请由省级及省级以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含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办理资质延续的相关事宜
(一)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参考文件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核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可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部门规章”、“资质标准”、“政策文件”、“资质申报常见问题”等板块查询。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ztbd/zyglgd/zyglgdssyj/index.html
(二)申报方式
企业申报及主管部门审核均通过贵州政务网审批服务系统(网址:http://zfcxjst.guizhou.gov.cn/zxfw/ywgz/ywxt/)完成。
附件:申请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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