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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规范高处作业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时间:2023-11-08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为规范建设工程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高处作业安全风险,广东省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中山市建设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指引(试行)》,针对高处作业相关管理措施、过程控制与防护、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加强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水平。

  防范高处坠落事故是防范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引分别对高处作业分级、可能坠落范围半径、风险、隐患等术语进行了解释;列举了高处作业风险、高处作业隐患、降低高处作业风险的途径、高处坠落事故场景类别等高处作业基础知识,提出作业准入、作业培训、作业审批、告知与警示、监督检查、双重预防机制、高处作业过程控制与防护等方面的要求。

  作业准入方面,指引指出高处作业临时用工情况突出,作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自我保护意识缺乏,建议涉及高处作业的企业针对实际作业特点和客观作业条件,制定高处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的准入要求,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培训不上岗。列举了高处作业场所警示标志示例及高处作业相关标准规范,为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为、强化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压实各项目参建单位危大工程管理主体责任、有效防范作业安全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还明确了建设工程项目有关高处作业管理的具体要求,如要求高空作业的防护设施包括通道、操作平台、安全网、水平生命绳、防坠器、临边防护措施等;要求高空作业的个人防护的配备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缓冲器、缓降装置等,切实保障高空作业安全。

  摘自《中国建设报》2023.11.07记者刘一心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xinwen/dfxx/202311/20231107_7749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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