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装配式建筑可复制可推广技术体系和产品的通知》(建办标函〔2023〕271号,详见附件1)要求,请你局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积极申报装配式建筑可复制可推广技术体系和产品,并于11月3日前将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和申报书(一式两份,详见附件3)及电子文档报送省厅产业办。
联系人:陈晓存,联系电话:0591-87613715,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省住建厅大院石结构办公楼三层省造价总站(产业办),邮箱:1120196865@qq.com。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装配式建筑可复制可推广技术体系和产品的通知(建办标函〔2023〕271号)
2.装配式建筑可复制可推广技术体系和产品推荐汇总表
3.装配式建筑可复制可推广技术体系和产品申报书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jzsc/202310/t20231026_62860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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