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新颖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积极应对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有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住建部2023年第一季度开展的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中,江西位列中部区域第一方阵,工作成效明显提升。
二、已开展的工作
(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1.着力提升厨余垃圾分出率。一是开展专题调研。赴萍乡市、抚州市等地专题调研厨余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聚焦厨余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4个环节,深入单位食堂、餐饮店、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餐厨垃圾处理厂等地了解情况,并建立问题清单督促整改,形成专题调研报告,组织起草厨余垃圾分类处理技术方面的参考性文件,深入推进我省厨余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开展谈话提醒。对部分设区市和县(市、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滞后问题进行谈话提醒,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推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截至2023年6月底,全省已投入运营的厨余垃圾集中式处理设施40座,日处理能力2300吨,较2017年新增39座,新增处理能力2100吨/日。三是强化小区分类。召开全省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座谈推进会,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指导设区市督促县(市、区)切实加强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度,切实提高厨余垃圾投放精准度、分出率。四是推广“厨余小桶模式”。梳理樟树市“厨余垃圾小桶模式”并在全省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即在居民小区内设置厨余垃圾小桶架,向每户家庭发放可更换的厨余垃圾小桶,居民将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到小桶后,前往小桶架更换洁净的小桶,完成厨余垃圾前端分类投放;作业单位负责集中收运和清洁工作。
2.着力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一是开展绿色回收。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与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两网融合”,提升垃圾分类处理效率。按照《江西省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指导承办企业在巩固我省绿色回收进机关的基础上扩大网点建设,拓展业务领域,不断推进绿色回收工作。并以全国节能宣传周为契机,加大绿色回收宣传力度,通过垃圾分类讲座、礼品兑换和基地参观等宣传方式,浓厚绿色回收宣传氛围,促进绿色回收工作开展。二是促进回收利用。利用零售企业的网络和配送优势,鼓励支持企业发展逆向物流,采取积分和以旧换新等办法,开展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复合包装等品种再生资源的活动。倡导绿色生活和消费,提升零售企业绿色商场创建和绿色发展水平。三是推进塑料治理。按照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文件要求,落实好《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指导企业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的规范化回收力度,健全完善废塑料在内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四是做好以旧换新。按照《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江西省家电以旧换新和家电下乡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西省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方案》等要求,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健全回收网络,优化回收渠道,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完善回收处理体系。
(二)个人防疫垃圾处理情况
1.加强宣传引导。以首届全国生活垃圾宣传周活动开展为契机,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共同印发通知,指导发动各地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要求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市民自觉分类习惯养成。持续更新《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贯专栏,宣传相关健康科普信息,提高居民健康防护的意识和技能,引导居民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2.降低传播风险。疫情暴发流行期,指导各地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期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指引工作。开展个人防护引导,感染者与同住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指导社区(行政村)生活垃圾投放点加强日常维护管理,设置防疫垃圾(废弃口罩等)收集点,提醒居民不翻捡生活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并喷洒消毒。采用密闭式垃圾运输车辆转运居家感染者产生的生活垃圾,防止运输过程中生活垃圾遗撒、气味泄漏和污水滴漏,作为其他垃圾焚烧处理,最大程度降低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可能造成的疾病传播风险,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引导,精准分类投放。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为契机,全方位、多层次、高频度持续深入开展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让分类理念和分类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出台技术导则,指导各地科学合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箱房、站点等设施,加强定时定点桶边监督,不断提升居民分类的接受度、参与度、满意度,推动实现由“要我分”转向“我要分”,营造“方便大家分、引导大家分”的分类投放环境,实现源头分类。
(二)强化收运能力,规范分类收运。指导各地根据辖区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科学配置和规范标识分类运输车辆,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新建改造垃圾中转设施,解决转运能力不足的问题;加快谋划建设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和大件垃圾拆解中心,确保辖区内产生的可回收物有统一暂存之处。
(三)加快设施建设,提升处理能力。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探索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模式。打好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收官战,督促赣州寻乌、崇义加快建设焚烧处理设施,保障个人防疫垃圾焚烧处理。加快推进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分拣中心建设,积极推动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和资源化利用率。
再次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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