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19年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发改环资〔2019〕1696号),提出了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和绿色建筑7项行动方案,以及2022年的行动目标,并要求牵头部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2020年8月20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20〕67号),要求各领导创建行动牵头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创建内容等要求,积极对接国家牵头部门,依据国家相关单项创建行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尽快制定本行业、本领域绿色创建行动计划并推动实施。2020年7月1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建标〔2020〕65号),从创建对象、创建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4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主要内容
《山西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山西实际和我厅在2020年4月印发的《绿色建筑专项行动方案》,联合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于9月7日,印发《山西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晋建科字〔2020〕134号)
《山西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包括创建对象、创建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4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创建对象。保留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相关内容,明确了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和绿色建筑概念。
(三)创建目标。总体目标在《方案》基础上对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重点工作做了进一步细化,提出了推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2年,全省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其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20%;装配式建筑稳步推进,2022年全省当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6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1%等创建目标。
(四)重点任务。根据《方案》要求和我省工作实际,共提出8项重点任务。
一是推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明确提出自2020年12月1日起,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至少达到基本级。其中,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各市出让“标准地”内新建民用建筑要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各设区市、县级市示范区内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达到30%。
二是规范绿色建筑标识工作。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授予三星、二星、一星绿色建筑标识,实行全国统一的认定标准和标识式样,认定项目纳入全国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平台,对弄虚作假行为给予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销标识处理。
三是提升建筑能效水效水平。就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提出了要求。
四是推行绿色建造。进一步深化了《方案》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要求,提出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建设全过程,在项目策划、建筑设计、材料选用、施工建造、运营维护各阶段进行全过程绿色统筹的理念,明确了推广BIM应用、绿色建材、智慧工地等要求。
五是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贯彻落实《方案》中大力发展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要求,明确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同时,根据我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实际,提出鼓励混凝土结构住宅项目采用预制水平构件,按照先水平后竖向的原则,不断提高装配率水平。鼓励装配式住宅采用装配式全装修。
六是创建绿色建筑创新项目。此项工作是我厅为加快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提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以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高星级绿色建筑、A级以上装配式建筑及绿色建材应用、健康住宅等示范工程为重点,创建一批高效集约型绿色建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住建领域能源革命综合改革成功经验。
七是加强技术研发推广。企业是住建领域绿色发展的先锋队和主力军。此项工作,旨在通过引导企业加大绿色技术创新及研发投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深入推进建设科技成果登记,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工作培育科技领军型企业,强化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市场竞争力。
八是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这是一项新工作,国家《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尚未出台,我省将在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
(四)组织实施。与《方案》基本一致,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市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二是加强绿色金融支持。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绿色信贷和投资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积极发展绿色保险,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推进创建工作;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对各市工作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开展动态指导、监督考核和年度总结评估。对完成情况好的通报表扬,差的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约谈问责;四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要组织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增强市民认知和接受度,发挥产业联盟、专家委员会作用,调动企业积极性,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创建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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