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冀建法改函〔2020〕45号)的规定程序,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确定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家单位为2020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家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石家庄长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衡水市行政审批局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单位有异议,请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与改革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5日—19日
监督电话:0311-87902701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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