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规范物业行业健康发展,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构建以信用管理为主的物业服务行业监管机制,实现对物业服务相关主体的精准靶向监管,有效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一、完善行业信用规范
结合宁波市物业服务行业实际,印发《宁波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宁波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主体信息关联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纳入信用评价范畴,开展信用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活动。
二、强化合同履约检查
实施合同履约跟踪检查。建立企业自查、属地主管部门巡查、市级部门抽查三级检查机制,对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检查合同履约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时将检查结果纳入信用评价应用。开展信用综合评价,每年对物业项目部开展物业综合信用测评,由市物业主管部门、属地物业主管部门、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五方主体对每个物业项目部进行打分,其中市物业主管部门评分委托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采取网络投票或入户调查等形式,组织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
三、应用信用评价结果
积极应用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将其作为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评优评先、日常监管等的重要依据。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根据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的不同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常态化信用抽查机制,定期安排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市范围内物业管理小区进行抽查,每周制定检查计划并发布检查通报,实时将检查结果记入平台并扣分。建立“红黑榜”晾晒机制,定期评定并发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不断推动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
摘自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2023.12.28物业房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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