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督〔2020〕10号
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
当前,我省已进入到春夏之交季节。随着气温升高和大风降雨天气增多,给安全生产带来诸多不利因素。为认真贯彻住建部和省安委会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全力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助力我省经济全面复苏,现就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
加大对人员密集、安全隐患易发场所、区域的巡查频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妥善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户外广告、门店牌匾设置巡查管理,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业主及时纠正,加强安全处置措施,尤其是防范大风暴雨天气可能引发的广告牌匾、临时搭建物的倾倒和滑落风险。要及时检查路面、管井、路灯等一些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将有关安全隐患信息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要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作用,加强日常监管和部门协同联动,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有序。
二、加强市场安全管理工作
在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本着不扰民、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民休闲、不污染环境的原则,有序推进露天市场经营和占道经营活动,坚决制止占用盲道、消防通道、损坏绿地和侵害他人利益的经营行为。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防止人员践踏事故发生。要及时清运垃圾,确保卫生防疫处理工作到位。
三、做好防汛抗灾管理工作
要加强城管人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做好汛情灾害的防范准备。落实汛期值班和巡查制度,保证安全信息上传下达及时迅速、准确无误,安全险情第一时间发现、上报和科学应对、有效处置。要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联动,建立健全恶劣天气预测、预警、预报和应急联动机制,督促和指导有关单位、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面提升夏季汛期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站等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在城市街路两侧、广场、公园、天桥、社区、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利用交通工具电子屏、楼宇广告屏滚动播出安全公益广告,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请各地城管部门在2020年7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监督局。
联系人:绳维纤
电话(传真):0431-82752337
电子邮箱:shengweixian@126.com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5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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