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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住建消防强强联合——五个机制共筑消防安全防线,守护“油城”平安

时间:2024-05-28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进一步提升大庆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质效,市住建局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强强联手、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协作机制,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消防监督管理、灭火救援全过程有效衔接,实现“信息互通、业务协同、部门联动”,合力推动解决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火灾发生势头,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大庆“三个城市”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建立协同会商机制。住建与消防救援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及时互通相关信息,对涉及两部门之间的业务审批、日常监督管理、火灾事故调查等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事项进行讨论协商,研究对策措施。

  二是建立监管协作机制。住建部门对工作中发现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建设工程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需移交消防救援机构依法查处;消防救援机构在开展安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举报投诉核查等工作时,发现建设工程未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手续,需移交住建部门依法查处。

  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住建部门应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推送已审批通过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抽查)结果信息,由消防救援机构纳入日常监管,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与消防监督检查和灭火救援有关的图纸和资料。住建部门可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消防监督管理信息。

  四是建立火灾联合调查机制。对造成亡人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消防救援机构应将火警信息及时推送同级住建部门,住建部门积极参与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开展建设工程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五是建立技术互助机制。建设部门在工作遇到疑难技术问题可与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对接沟通、开展联合检查;消防救援机构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以及日常监督检查、灭火救援工作中,可根据需要向当地建设部门提出给予技术支持。


原文链接:http://zfcxjst.hlj.gov.cn/zfcxjst/c114760/202405/c00_317379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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