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获悉,已取消宁夏各城市首套、二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并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首套房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不低于25%。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多项房地产金融新政,取消了全国层面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并降低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根据全国房地产金融最新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指导宁夏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全面取消宁夏各地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同时,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对宁夏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进行了下调。其中,商业银行可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房地产金融新政,能有效减轻购房群众的负担,有利于扩大商品住房市场需求。下一步,分行将指导辖区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在与购房群众平等协商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助力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记者 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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