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投资潜力大、带动能力强,是扩内需、惠民生、稳增长的重要着力点,对于更好地提升我省建筑和市政领域的设施水平、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住建厅认真落实《山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我省建筑和市政领域设备更新。
为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省住建厅牵头制定了《山西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原则,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节能改造等为重点,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对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
针对3个方面12项更新改造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分类明确了更新标准、范围条件、设备种类和工作要求。主要涉及住宅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筑施工三个方面。住宅建筑方面涉及开展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筑节能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旧房改造和家装换新,此类更新改造将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实现“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的转变。市政基础设施方面涉及供水、污水、供热、燃气设施设备及管网更新改造,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此类更新改造将有助于增强城市韧性,提高城市的服务水平。建筑施工方面设备更新改造将有效提升效率和保障施工安全,推进施工行业智能建造发展。
更新路径明确,摸排、评估、改造有序推进。全省住建系统正在组织对现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摸排,了解各行业设施设备的情况和更新需求,之后将组织专业队伍对设备进行评估,确定改造项目、内容和投资,建立更新改造台账,然后根据改造台账因地制宜对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系列配套政策和措施,指导全省各市住建部门推动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包括:实施积极的财税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对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的资金支持,落实好公共基础设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多渠道争取金融支持,用好用足再贷款政策工具,出台政策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探索改革费价机制,指导各市建立健全供水、供热、污水与垃圾处理等价格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建设,稳妥调整终端销售价格;发挥标准引领作用,结合我省行业发展实际,实施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标准提升行动,依法依规加快更新淘汰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老旧高耗能等不达标设备;强化各类要素保障,加强相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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