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村〔2019〕15号)和《农村危房改造激励对象评分标准》,依据我省国家贫困县近两年完成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补助资金到位、危房改造质量、监管措施等方面的评定结果,按照优中选优、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经得起检验的原则,拟将拜泉县作为我省农村危房改造激励对象。现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对该公示县(市)存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3月3日17:30时前将意见反馈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乡村建设处。
联系人:邓绪明;联系电话:0451-53665084。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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